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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案即将宣判 200多涉案者大多从轻处理(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4:50 法制晚报
马德案即将宣判200多涉案者大多从轻处理(图)

新中国最大卖官案在京等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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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德卖官受审 买官官员轻罚

  行贿4.5万元县人大副主任照当 在当地部分干部眼中 10万元已经成了行贿的“腐败底线”

  近日,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最大卖官案在京进入审判程序,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
书记(正厅级)马德即将接受法律的判决。此前,有关马德案的报道均称:当地265名官员被牵涉其中,且大都是处级以上干部,这些涉案官员目前境况如何,绥化当地对这一震惊全国的事件是怎样处理的?带着这些疑问,记者从已是春暖花开的北京,来到了依然寒风料峭的绥化市。

  “贯彻抓大放小” 5万元以下不追究

  马德案刚刚爆出时,《中国青年报》曾报道,涉案官员多达265名,不但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黑龙江省原政协主席韩桂芝牵涉其中,还涉及绥化市下辖10个县市的众多处级以上干部,仅绥化市各部门一把手就有50多人。

  报道中还称,由于涉案干部多,纪检监察部门遇到了难题,如果全部追究,相关市县、部门的正常运行将受到影响,甚至整个干部队伍就垮了。因此,绥化市纪检委在工作报告中提出“贯彻抓大放小、重在整改,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政策和策略,切实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端正一方风气”,而抓大放小的具体办法就是:受贿、行贿5万元以下的干部不予追究。

  “有来头”干部 享受10万元底线

  3月26日,记者来到绥化市纪检委和市委宣传部,但却吃了“闭门羹”,听说记者想就马德案进行采访,两个部门全都予以拒绝,理由是“上级有要求”。

  随后,记者又就此案来到黑龙江省纪检委,办公室一位李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处理马德案涉案干部中,没有“抓大放小”一说,有关部门正在陆续对涉案人员进行处理,至于被处理的人数,具体情况他也“不清楚”。黑龙江省纪委专案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对马德案涉案人员的处理,是由绥化市市委主抓的。

  在绥化市法院,记者得到的说法却与黑龙江省纪检委李姓工作人员大相径庭,一位法官告诉记者:“外界所说的‘抓大放小’5万元底线只是针对一般干部的,‘有来头的’干部则享受10万元底线待遇。2003年3月,绥化市召集副处级以上干部开会,通报马德被‘双规’,要求涉案干部主动交代,10万元以下免予刑事处罚。今年春节前,马德案涉案干部的处理工作已告一段落。”

  一位退休纪检干部表示:因马德案受处分的市直机关干部只有4名

  200多名涉案者 大多“从轻处理”

  马德案是否存在“抓大放小”,标准是5万还是10万,有关部门没有给出明确说法,但用绥化市纪检委一位老干部的话说,就是“有些受贿、行贿干部现在还当得好好的”。

  3月27日,与马德为邻的一位退休纪检干部告诉记者:“涉案的265名干部,除少数‘影响恶劣的’,大都得到了从轻处理,严重一些的免职,其次是降级、记过、警告和单独谈话。目前,受处分的市直机关干部只有4人。”

  在接受采访的近20名市直机关干部中,几乎所有人都提到了原绥化市劳动局局长孟祥国的名字。马德案发后,孟祥国由于“情节严重”,去年年底被免去局长职务,由正处级降为副处级,现为调研员,但其行贿“资金”来源却未追究。采访中,绥化纪检部门对有关孟祥国的任何问题都拒绝回答。

  去年年底,在处理马德案涉案干部时,绥化市原组织部长韩光耀被调任市作协主席,原因是“年龄问题”。但绥化市委一位秘书则认为:“明眼人都知道,想升官光给马德送钱不行,还得过组织部长这一关。”

  行贿4.5万 人大副主任照当

  在绥化部分干部眼中 10万元成了一道“腐败底线”

  在采访中,原绥化市某区委干部的名字也被绥化市直机关干部屡屡提起,据悉,此人也牵涉在马德案中,但现在已升任为局级干部。此外,一名曾向马德行贿数万元的原绥化某县官员,目前已调任某市任重要职务。

  在3月22日的庭审中,马德对其在担任绥化地委书记、市委书记期间,收受绥棱县县长李刚人民币32万元、美元1万元的受贿事实供认不讳,但牵涉在“李刚案”中,曾行贿4.5万元的耿某却不但早在2002年就顺利担任该县政法委副书记一职,如今还是县人大的副主任。

  在绥化很多干部眼中,这种现象不仅袒护了腐败干部,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不公平。曾向马德行贿20万元,请求马德在安排职务时提供帮助的兰西县县委书记张国华,因行贿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相对于传闻中的10万元以下的“没事”干部,张国华被绥化市民戏称为“生不逢时”,只好“自认倒霉”。

  “没想到处理结果是这样的。”绥化市部分干部认为,对马德案涉案官员的处罚太轻了。一位市民表示:“马德被抓了,领导班子也换了,但涉案官员很多还在任,这些人能为一方百姓造福吗?”3月30日晚,绥化市法院一名法官对记者表示:“如果10万元以下真的没事,那么,有些人的胆子恐怕就更大了。”采访中,令记者啼笑皆非的是,在绥化部分干部眼里,10万元成了一道“腐败底线”。

  纪委官员 认错态度好“能放就应该放”

  绥化市纪检委一位干部比较认可市里对涉案干部的处理方法,这位干部说:“查处中剔除了一部分因人情往来而送礼的干部,这些人认错态度较好,都作了检讨,‘能放的就应该放’。”

  据悉,绥化市对马德案涉案干部的处理结果,至今尚未形成文件公布。

  市民调查 某些干部确实有所收敛

  3月29日,一位姓于的绥化市民告诉记者:“马德出事后,绥化某些干部的确有所‘收敛’”。

  这位市民说,他的一个亲戚近日到绥化某县的县委办事,如果放在两三年前,一笔按规定完全可以不交的一万元左右的费用是必须交的,但此次在办理手续时,县委却没有收取那笔费用。

  涉案金额为何前后差千万

  3月22日,马德案在京开审,公诉机关指控其受贿金额为603万元。对此,不少绥化市民对这一数字表示出疑问。记者在绥化街头随机询问了20位市民,其中18人认为603万元与黑龙江省纪委认定的涉案金额间悬殊过大。绥化市纪委一位官员表示,纪检部门当初认定的马德涉案金额为2385万元。

  对此,有关部门表示,纪检部门与司法机关认定的涉案数额往往有出入。司法机关收集各方证据后,还有一个调查认定过程,认定某个人的罪行一要证据确凿,二要符合法律定义,由于是代表国家起诉,司法机关认定的数额必须符合这两个要求。

  专家观点 行贿受贿10万就可判处死刑

  绥化市有关部门处理马德案涉案干部的办法在法律界引起了广泛争议。

  今天上午,记者采访了北大法学院康树华教授,他认为,马德案被外界称为建国以来最大的买官卖官案,涉及面广,人数众多。对那些行受贿金额少、主动坦白、提供重要线索、有立功表现者从轻处理,符合刑法规定,还可起到分化瓦解作用。

  长期致力于反腐工作的中国政法大学刘斌教授则认为,按刑法规定,行贿受贿、贪污5000元就可立案,10万元以上就可判处死刑。如果真的对5万元以下案件不追究,显然已经违背了法律。只要触犯了刑法,就应按法律处理,即使情节轻、态度好者可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但也不能因为犯罪人数多而“一放了之”。本报特派记者 杨章怀绥化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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