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禁止学校在五一长假期间组织集体出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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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2:00 城市快报 | ||||||||||||
春暖花开,正是大、中、小学生进行春游活动的好时节。记者昨日从市教委获悉,为确保学生的春游安全,今年本市各级学校组织学生春游活动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仍然坚持在本市进行。不提倡学校组织大规模集体春游活动,禁止学校在“五一”长假期间组织集体出游。 学校组织春游注意5件事
1.必须预先制定详细活动方案和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坚持安全责任制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2.选择春游地点时,学校有关负责人必须先期“踩点”,弄清有关情况,消除事故隐患,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 3.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性的项目,禁止组织学生进行商业性旅游或到未开发的区域活动,选择交通工具时要严格执行交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4.春游前要对学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春游时要有学校领导带队,有足够的教师负责管理,对有可能出现的情况要进行充分的估计和准备。 5.要有随队医生或卫生员,携带必要的药品。一定要有与外界联络的通讯工具,并保证畅通无阻。 中、小学生春游须家长同意 据介绍,中、小学组织学生春游,事先要向区县教育局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待批准后方可进行。学生参加活动坚持自愿原则,但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此外,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对学生活动发生的突发事故、灾难和紧急重大事件,一方面做好紧急处置,另一方面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延误和隐瞒。有关部门将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管理不善造成责任事故以及发生事故瞒报、漏报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进行严肃查处。记者尹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