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两级法院破旧立新更新观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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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17:55 拉萨晚报 | ||||||||
树立现代司法理念 本报讯(记者陈永富)近年来,特别是全市法院系统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以来,我市两级人民法院一直将司法观念的 更新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结合全市法院工作的实际,找原因、查问题、破旧立新,树立了适应形势发展的现代司法理念。
我市两级法院以改进、改革举措实践现代司法观念的一整套长期而具体的措施,目前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拉萨中 级人民法院制定了《拉萨市两级法院法官教育培训计划》,把现代司法理念当作重要的培训内容编入教材,列入培训计划。在 此基础上,利用一切机会,采取各种办法,加大对基层法官的教育培训,对现代司法理念的宣传和普及,力求法官对现代司法 理念的认同,并使现代司法理念成为支配法官活动的自觉意识,以实现现代司法理念对法官的渗透、转化和指导。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司法为民要求广大法院干警在提供司法服务的时候要积极、热情, 要有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具体措施,要杜绝工作中的冷、横、硬、推、烦等不良行为。只有热情服务又严守原则,司法位置才能 得到摆正,司法被动性原则才能得到遵守,司法中立的理念也才能得到真正的确立。在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的同时,全市法院还 十分注意弘扬优良的司法传统,把它与现代司法观念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收到了明显成效。 在我市法院系统,特别是基层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真正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部分基层法院还开展了巡回法庭办 案的便民措施。 司法观念更新应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与时俱进的工作。为此,我市两级法院将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学习, 深入认识,推进改革,努力用现代司法观念武装自己,以推进法院的审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相关专题:拉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