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博士后称湖北杀妻冤案暴露鉴定环节漏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15:42 法制早报 | ||||||||
“如果11年前法医为那具女尸也作了DNA鉴定,还会有佘祥林这样备受折磨的牢狱之灾吗?”复旦大学博士后蒋斌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显得异常气愤。 在佘祥林事件发生后,也就是张在玉返回湖北省京山县老家之后,当地公安机关迅速为其进行了DNA的鉴定,最终确认了她就是佘祥林11年前的妻子。
2005年4月15日下午,武汉大学马克昌、莫宏宪等教授在珞珈山宾馆针对佘祥林案件组织了专门的研讨会,会议上诸多专家纷纷指出在这个案件存在的问题。 事实上,蒋斌指出,不管那具女尸是怎么腐烂,11年前公安机关完全有条件去做DNA鉴定,否定那具女尸就是张在玉。 根据中国法医学会宁锦老师介绍,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组织相容性抗原(HLA)及酶型、血清型检测技术的发展及应用,使亲权认定成为可能。DNA鉴定技术的开发,使得亲子鉴定手段从对蛋白质的分析水平提高到对遗传物质本身的检测分析水平。DNA鉴定技术结合了基因序列测定技术,对个体基因身份的鉴别率大幅度提高,目前肯定生物学父子关系的准确率在99.999%以上,否定生物学父子关系的准确率则更高,几近100%。 我国很早就引进了DNA鉴定技术,主要用于重大刑案的侦破工作, 1989年首次进行了亲子鉴定,DNA鉴定技术都有非常广泛的应用。 蒋斌说,我国的医学鉴定技术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血型阶段;DNA阶段;VNTR阶段;STR分型技术阶段。但是即使在第二阶段(1985年左右),通过一根毛发即可以检测出其亲属序列。 “佘祥林案件发生过程中,那具女尸即使高度腐烂,她的毛发、骨骼都可以作为检测的依据,何况当时不可能其肌肉达到无法检测的程度。”蒋彬似乎无法理解,“法医做什么去了呢?我曾经就是一名法医,从职业道德的角度上讲,这个案件最应当受处分就是当时的法医!” 媒体披露,张在玉的哥哥曾经申请当时负责此案的法医注意,张在玉因为生孩子下身做过手术,“那具女尸是否具备这样的特征?”但这个申请提出后杳无音信。 “就是这样的人文认定都这么草率,更何况其它?” “可以肯定,当时不用说DNA鉴定技术没有做,就是一般的血型鉴定也很马虎,或者没有做。为什么呢?这样的重大的悬疑案件没有必要去做吗?高度腐败的尸体仅仅通过家属指认就可以吗?这似乎太过于玩笑!” 湖北荆门市政法委透露,日前,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已就佘祥林冤案作出相关批示,荆门市政法案对此案的纠错追责进行督办,并每日向湖北省政法委汇报情况。 据荆门市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佘祥林案件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湖北省检察院也派员进驻京山,对佘祥林案件中的渎职违法行为展开调查。 4月25日左右,佘祥林将提起国家赔偿。另据消息,佘祥林的赔偿数额大致在22万左右。 “不管佘祥林能够得到多少赔偿,值得反思的是,我们什么时间将有关的鉴定技术规范化、强制化,避免更多的佘祥林案件的发生。”蒋斌最后语重心长地说。 本报记者 张有义 相关专题:湖北杀妻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