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查处12家发布虚假广告的新闻媒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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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0:21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4月21日讯(记者 姚芃) 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发布公告,点名批评了十二家发布虚假广告的新闻媒体,并已部署相关地方工商局予以查处,限期上报查处结果,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根据公告提示的违法广告表现注意加以识别,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据国家工商总局对全国部分报纸和电视广告进行检查发现的主要涉嫌严重违法广告有:
药品广告“必肝清”、“韩达康” 称“治疗乙肝取得重大突破,乙肝将完全恢复正常”、“乙肝完全可治愈”等;“肾炎温阳片”、“肾炎解毒片”称“根治肾病”等;“脑心安胶囊”称“5万名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康复”、“该药物领先世界同类药品10年”等。这些广告的共同特点是,夸大功效,使用国家机关、专家、患者名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保健食品广告“高之营养液”称“国家女子篮球队专用产品”等,宣传增高,夸大产品功能;“泰尔力图”非药品宣传对疾病的治疗作用,称“一夜几分钱去除失眠颈椎痛”。 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严重误导消费者的有:以“帕金森患者的守护神”为题,发布北京中医疑难病研究中心体坛医院帕金森专科医疗服务广告;以“三联新疗法揭开牛皮癣反复发作之谜”为题,发布中国疑难病防治研究中心牛皮癣临床基地北京华山医院医疗服务广告;以“治愈肝病病毒阳转阴”为题,发布昆明医学院附属康复医院肝病研究治疗中心医疗服务广告;以“新兴妈妈回娘家”宣传新兴医院不孕不育治疗中心医疗服务广告等,属典型的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并以患者、专家的名义做证明,严重误导消费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