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香港基本法个别条款的解释草案有望27日表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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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20:54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刘轶瑶):记者26日从正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获悉,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区基本法个别条款的解释草案表示赞同,建议会议明天(27日)对这一草案进行表决。 据介绍,根据香港基本法相关规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任期应为五年。但在香港特区原行政长官董建华于3月份宣布辞职后,人们对新行政长官的任期产生了争论。中国国务院因此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这一问题对基本法的有关条款作出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解释草案中明确指出,香港特区新行政长官只能完成原行政长官未任满的剩余任期。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这一解释有充分的法理依据,符合基本法有关行政长官选举制度的立法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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