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从姚明入选之争反思劳模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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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11:05 新京报 | |||||||||
作者:长平 上海市总工会4月27日透露,经国务院正式批复,姚明等上海135人正式当选为全国劳动模范。而新华社的消息说,此前,上海市总工会网站对该市2005年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公示之后,名列其中的姚明引起不少争议。
争议的焦点是,姚明效力于美国商业组织NBA,是否有资格参加全国劳动模范的评比。反对者认为,NBA是个商业组织,姚明在美国而不是在中国效力。支持者认为,姚明首先能代表中国形象,是有突出成绩的运动员,他的身上体现了爱国主义精神。他有了在NBA的经历之后,可以更直接地服务于国家队。他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随时等待祖国的召唤”。而上海市总工会对此的回应是:“我们推选姚明的原因有两个:首先他是能代表中国形象、有突出成绩的运动员;其次,他展现了爱国主义精神。” 回应中的第一点不说明什么问题,只是复述了他效力于NBA的事实而已;重点似乎是第二点,即爱国主义精神。 这仍然没有能够令人释怀,反倒使人对于评选的基本标准生出更多的疑惑来:首先,效力于国外商业组织的中国公民为数众多(其中相当部分都可能回国工作,他们目前的经历都会有用),他们是否被纳入评选劳模的范围?其次,爱国主义精神在劳模评选标准中占什么样的比例? 其实,在这个话题背后,隐藏的是对这个评选活动的价值核心的争论。正如姚明本人的获奖感言所说:“以前觉得劳模是奖励那些忘我工作、不计报酬的普通劳动者。”这不是人们的误解或者强求,而是全国劳动模范曾经大力宣传的价值理念。 我无意于讨论姚明的劳动是否堪为楷模,而想说的是,这个争论反映了全国劳模评选的外在标准的不规范和内在价值理念的不确定性。 世界上任何一个具有影响力的奖项,大体不超出两种模式:要么应时而变,是时代的晴雨表;要么坚守立场,以不变应万变。前者如电影界的奥斯卡,每年一个主题,凑当下的热闹,领时尚的先锋;后者如新闻界的普利策,不管明星多么璀璨,不管时兴眼前什么潮流,坚持走百年前定下的评选方针,始终把大奖给那些揭露丑闻、监督权力、聚焦灾难、同情弱者的新闻记者。 更不用说外在标准的确定性———不会有人因为戛纳电影节把大奖给了中国电影而奇怪,也不会有人因为普利策奖会颁发给一个效力于法国报纸的美国人而费解。 回头再看我们的劳模奖。如果说它与时俱进,乃时代的风向标,那么为什么在改革开放20多年之后,才第一次把私营企业主和进城打工民工纳入评选范围?如果说它持之以恒,为什么曾经奖掖默默无闻的普通劳动者如今却要追逐熠熠闪光的明星? 其实,不光是全国劳模奖,近年来传统主流中的各种奖项,如文学界的茅盾文学奖、电影界的金鸡奖等,其评选结果引起的争论,都是因为没有解决好上述问题。 在我看来,这两个问题中,选择一个来将功课做好即可让奖项成立。但是,鉴于我国的历史原因,公众大多希望这些劳神费力的奖项能够紧跟时代步伐,反映社会变迁,那么就要求评选机构和评选制度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更全面更深刻地理解时代,而不是在整体框架未有变化的情况下,靠一两个例外来做做点缀。否则,疑惑和争论自是难免的了。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