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处理涉日游行破坏公物者 禁止传播游行信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01:20 新京报 | ||||||||
本报讯 (南方都市报记者 刘佳) 近日有境外媒体称广州涉日游行中混杂了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对此,昨日,广州警方新闻发言人首次公开对媒体表示,希望广大群众和学生不要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传播鼓动游行示威的信息,已对借机破坏公共财物的违法人员进行了处理。 警方表示,群众和学生要冷静理智、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爱国热情,不要做影响
警方称,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及有关法规,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必须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未依法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集会、游行均系违法行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发起组织游行示威的,也是违法行为。 警方发言人提醒,非法游行极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并诱发违法事件。本月初,警方就曾对借机破坏公共财物的违法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理。 警方警告,极少数别有用心、不怀好意,借机进行打砸公私财物,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发言人表示,大家一定要相信党和政府完全能够从国家的利益出发,处理好对日关系面临的各种问题,坚决贯彻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相关专题: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