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表示非法游行将被追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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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02:03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何雪华 通讯员 龚宣) 近一时期,广州和外地一些城市相继发生部分群众和学生的涉日游行活动。广州市公安局负责人昨天表示,这些活动反映了广大群众和学生的爱国热情;但应该冷静处理,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情感。 广州市公安局负责人说,4月10日部分群众和学生未经批准,在我市自发举行涉日游行示威活动,有极少数社会闲杂人员混迹其中,毁坏公共财物,严重扰乱了广州的社会秩序
近日,又有极个别人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煽动“五一”期间举行非法集会、游行。对此,广州市公安局负责人明确表示,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凡举行游行示威活动的,必须依法向所在地公安局申请,并必须在获得公安机关批准后,方能举行。对在上述活动中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搞打砸抢的组织者和有关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关专题: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