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黑牢与十大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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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7:39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厦门沦陷时的景象。(洪卜仁工作室提供) 厦门沦陷时期日军在调查居民户口。(洪卜仁工作室提供) 日本军国主义者占领厦门的七年多岁月里,实行惨无人道的殖民统治,滥捕无辜,滥施酷刑。他们在厦门设有多处关押所谓“抗日分子”的监牢,其中最暗无天日的有四大黑牢:
1、日本海军厦门根据地队部设于虎头山下的监牢,凡被抓进这里的人,几乎有进无出,甚至连尸体都不知去向。 2 、兴亚院厦门联络部设于百家村现深田路的牢房,“嫌犯”被抓进后,百般凌辱,实行精神折磨,常有“嫌犯”忍受不了酷刑而自杀。 3、日本国驻厦门领事馆设于鼓浪屿鹿耳礁(现复兴路)的地下监狱。 4、日本厦门警察本部情报机关设于海后路原中国农民银行底楼的监狱。 10大酷刑 日本军国主义者毫无人性,对所谓“嫌犯”的中国人(厦门人或外地人),实行酷刑,花样百出,根据档案记录和报纸揭发的,主要有下列10种: 1、以洗面巾披于被刑者背上,取熨斗烫之至湿巾干燥后,猛将巾揭去,连皮带肉一起随巾剥起; 2、令甲乙二受刑者互为吐涎沫互相吞吃; 3、灌酒或水然后在其肚上践踏; 4、将衣服剥光,全身有毛处均涂以汽油,放火引燃,多被灼伤。 5、以铁线将十指头扣聚打结,继以绳子将结扎紧,然后高高吊起,至十指头骨节滑脱。 6、被刑者双手双脚向背后缚紧,平放地面,执刑者双脚踏在被刑者背,向手脚空隙处猛压。 7、唆使狼犬凶咬,往往咬到血肉淋漓。 8、将被刑者置铁桥上放电施刑。 9、以图案钉钉于额头,钉时用铁钟敲打。 10、以铁条烧红放入嘴里,谓曰“吃雪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