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南京晨报聚焦栏目专题 > 正文

江苏疑难信访案例将开听证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5:30 南京晨报

  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一场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专项行动在江苏全省公安机关打响。据介绍,通过这次“大接访”活动,江苏警方称要达到“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基本做到停访息访”的总目标。昨天下午,在江苏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副厅长陈逸中就“大接访”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局长要公开接待信访群众

  “这次‘大接访’的总目标就是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基本做到停访息访。”省公安厅信访处处长孙建军告诉记者,在活动中,凡是到县市级公安机关上访的人员,都能得到县市级公安机关一把手的接待;而到省厅上访的,都能得到省厅主要领导接待。

  586名重点信访人获优待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省公安厅纪委书记曾剑明介绍说,省公安厅在活动开展前对2004年以来多次上访人员进行了梳理,排出了586名经常到省厅、公安部上访的重点信访人员。通过采取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主动预访、适时回访等形式,确保做到重点信访人员“人人受到局长接待”。对每一起案件,在全面细致审阅卷宗、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作出合法、合理、公正的处理意见,并作出明确的书面答复,做到“件件得到依法处理”。

  疑难信访案例将开听证会

  “由于此次要求3级公安机关在接待信访时,都要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书面答复,而省公安厅则为终极裁定。但对于一些经过省厅裁决仍不服的疑难上访案例,我们将组织由当地政府领导、上访人亲属等参与的听证会。”省公安厅信访处处长孙建军说,在这次活动中,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当场答复不了的,责成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逐案进行调查处理,尽快予以答复。对确属公安机关和民警执法过错而造成群众上访的,将实事求是予以纠正,该赔礼道歉的要当面赔礼道歉,该赔(补)偿经济损失的,要及时、足额给予赔(补)偿。力争使每个信访人都能得到一个基本满意的说法。

  缠访闹访将被治安处罚

  据省公安厅负责人介绍,对违反《信访条例》规定,不依法信访,无理缠访闹访而又不听劝导的信访人,要严肃批评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将依法予以警告、训诫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患有精神病,严重扰乱、妨碍公共秩序的信访人,责令其家属看管治疗或请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治疗。

  感受上访群众的心声

  在省公安厅南侧,有一个不起眼的院落,这就是江苏省公安厅信访接待处。昨天上午,晨报记者来到信访处,采访那些前来上访的群众对省公安厅即将实施“大接访”活动的看法。

  “这个活动我们也听说了,如果厅局长能亲自接待上访群众,这可以解决许多问题,那是我们上访者的福音!”从苏北赶来的上访群众陈先生对记者说。陈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因自己的家人被当地派出所抓去了,而他在前往看守所探望家人时,家人告诉他,她在派出所被联防队员打了,而且对她的处罚证据不足。陈先生对“大接访”充满了期盼。

  通讯员 沈宫轩 记者 王业全 摄影 宋 宁

  省公安厅副厅长陈逸中接受晨报记者采访:

  省厅106名干部将赴各地

  对于这次我省集中处理信访,开展“大接访”活动的背景和要求,晨报记者采访了省公安厅副厅长陈逸中。

  记者:目前,我省公安信访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情况是不是很严重?

  陈逸中:总的说来,公安信访工作主要集中在4个方面。一是投诉,即投诉公安机关出警不及时,破案慢以及证据不充分等;二是举报,主要是针对当地存在的一些黑社会或其他犯罪线索,在当地举报后没有得到解决而到省厅上访;三是对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及司法鉴定不服;四是求助,主要反映在户口问题及车牌照上。对于群众上访的问题,省公安厅先后开展过4次集中行动,解决了不少。

  记者:群众都知道局长要接待上访了,会不会造成上访高峰?我们公安部门针对这个问题采取了哪些措施?

  陈逸中:这次“大接访”活动接访对象是针对所有上访,但对于那些已经得到处理,看到有局长接待后,又反悔的信访人,我们原则上不接待。就是这样,上访量还是不小的,我们初步估计应该不会超过5000起。为了防止在“大接访”初期可能出现的信访高峰,省厅决定在5月18日至22日,全省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在全警参与的基础上,组织百名县(市区)公安局长为主,千名领导接访,万名民警参与的接访活动周。我们省厅抽调的106名干部在5月16日集中培训后,17日就到各地参加活动。

  记者: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是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长期任务,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请问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是在什么背景下进行的?这一行动的开展有什么重要意义?

  陈逸中:公安信访问题,涉及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公安信访问题在一定意义上讲是反映社会治安的“晴雨表”,是社会稳定的“第一信号”,是公安执法活动的“反光镜”。通过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可以及时发现全省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在执法活动、内部管理、工作作风、警民关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工作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

  记者: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涉及的情况错综复杂,政策性和原则性都比较强。请问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在工作中要掌握哪些指导原则?

  陈逸中: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既是一项细致繁复的工作,又是一项政策性和原则性很强的工作。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防止出现偏差,省公安厅明确提出了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指导原则:一是坚持一把手亲自接访处理的原则。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特别是县(市、区)公安机关的一把手都要在公开场所、面对面地接待信访群众,认真倾听信访人的诉求,亲自协调、解决信访人提出的问题。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相关专题:南京晨报聚焦栏目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第48届世乒赛
二战回顾系列专题
库尔斯克会战
斯大林格勒保卫战
太平洋海战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新浪狮篮球队回访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