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杀妻冤案当事人申请赔偿600余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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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3:24 内蒙古晨报 | ||||||||
据新华社消息 湖北杀妻冤案当事人佘祥林的代理律师周峰5月11日向湖北京山县公安局提出了佘祥林哥哥佘锁林、母亲杨五香、证人倪新海、聂麦清4人的赔偿申请共计约170万元。加上佘祥林本人提出的430多万元的赔偿申请,这一案件共向司法机关申请的赔偿高达600多万元。 这4名相关人员均要求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由侵权司法机关在省级以上报
据周峰介绍,佘锁林要求的赔偿包括:精神抚慰金20万元;限制人身自由41天,赔偿2600多元;退还违法收取的取保候审金510元。杨五香本人已去世,其赔偿由其5个子女和其老伴佘树生分享,包括:死亡赔偿金32万多元,限制人身自由285天,共计赔偿1.8万多元;6人每人精神抚慰金15万元,共计90万元;取保候审金600元、被限制人身自由抚慰金等共计120多万元。?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