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一座“城堡”十余年未完工之迷(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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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8:08 内蒙古晨报 | ||||||||
闲置的空楼。 (晨报记者 郭晓蕊摄影)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赵欣 郭晓蕊摄影)包头市贯通四区的主干道建设路中段九原区沙河镇入口处,有一座城堡似的古典中式大厦。这是一座五层高的四合楼,大厦正面顶部两个角上,耸立着两座凉亭,不仅造型新颖,而且雕梁画栋,衬托得整座大厦很像一座漂亮的古王国城堡。可是令人费解的是,10多年来,这座主体工程早已完工的大厦南侧楼始终未进行外装修,直接影响到九原区的区容。一个有鸿鹄之志的富豪
17岁那年,初中刚毕业的张纹苡只身来到离家百多里远的石拐矿区。凭着踏踏实实的苦干,他由一个出苦力的壮工逐渐成为一个施工队的首领,后来高升为包头市北方建筑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以技术水平高、讲信誉、讲义气的服务态度挣了几十万元钱。经过认真思考和实地考查,张纹苡决定在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建一个集商贸、娱乐为一体、设施比较完备的综合服务大楼——沙河服务大厦,地址就定在沙河镇东端,傍依贯通市四区的交通干线建设路旁。 一座“城堡”与一个企业同时诞生 要搞这么大的一个工程,至少要投入300万元资金,而他手中的钱还不到100万元,他决定寻求合作伙伴。很快,呼和浩特一家医院答应投资60万元,乌兰察布市某旗政府答应投资120万元。在包头市计委立项报告批下来后,1992年秋季,工程上马了。然而大厦的地基刚刚打好,两个合作伙伴因种种原因先后撕毁合同,一分钱没投撤出去了。张纹苡当即骑虎难下。经过反复思谋,他决定前进!家人知道他的倔脾气,都出资相助。沙河服务大厦终于艰难地“复活”了。大厦工程是五层高的四合楼,东楼、西楼、南楼都起来了,可是由于资金仍有缺口,北楼迟迟起不来。 一位友人建议他按照现代企业模式,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将“沙河服务大厦”改成“金恒股份有限公司”,把经营方向定位在搞一个大型现代化建材综合交易市场。此决策让张纹苡兴奋不已,他当即申请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着手建材交易市场规划工作。1993年12月20日,经包头市股份制企业联审小组办公室批准,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正式成立了“金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恒公司),张纹苡任董事长、法人代表。 生意起起落落 1994年建材市场刚开业时,生意确实不错。但随着包头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到1996年,市内各个区都有了建材市场,各区用户考虑到来九原区购买建材增加了运费、舍近求远,而且九原区又没有大的建筑项目,生意逐渐冷清。 张纹苡考虑到建材市场不景气,决定转行开“烧烤城”。约70家烧烤城”入驻。可不到一年,由于公司管理上出现问题,来这里摆摊设点的个体户不但不交纳房屋租赁费、水电费,还破坏建筑物。“烧烤城”虽然生意火爆,公司却没有收益,于是决定再次转行,进军药材市场,准备和一家药物研究所合作,利用包头的药材资源,在内蒙古搞一个蒙中药材基地。可是蓝图还没开始实施,“后宫”就起火了。 公司因举债建设、发展步子快、欠债过多,业务往来中又发生三角债,债权人的债务长期得不到偿还,遭到多家债权人的起诉。 这时,金恒公司改名为“内蒙古金茂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茂公司)败诉后,因无力执行法院裁定,大厦被法院查封。债权人在申请法院执行的过程中,与债务人经过长期反复磋商,到2000年,与16家债权人(占当时全部起诉债权人的84.2%)达成了《以房抵债和解协议》。 “从本意来讲,我们确实希望拿回自己的钱。但考虑到此大厦位置好,具有潜在的升值价值,可以把过去的损失都弥补过来,同时债务方还可继续生存,所以同意以房抵债,这样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来说损失都是最小的。大家有信心将大厦重新整修起来。”债权人刘英波说。 官司节外生枝 张纹苡说,金茂公司以房抵债后还剩余百万资产,他决心结案后盘活金恒大厦。双方签订协议后,要求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双方意愿依法执结此案。当时中院负责本案执行工作的法官也同意用此办法解决纠纷。 那时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等3家大公司均看中了金恒大厦的位置,已与金茂公司签约达成了合作4S的项目(整车销售、信息反馈、修理、零部件销售四位一体),准备投资410万元,与金茂公司共同开发、改造、装修两个展厅。张纹苡向政府打了请示报告后,于2002年10月21日与执行庭法官、有关债权人三方一起去九原区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想不到却被房管部门拒绝。“事后我追问原因时,房管所一位接待人员不得已向我透露:这是上级(九原区政府和城建局)领导的意思。我们找到九原区有关区长才得知,九原区政府要把金恒大厦作为‘烂尾工程’处理。我们以口头和书面的形式向区政府提出异议,一直没有结果。更为奇怪的是,法院负责此案的法官也换了。”张纹苡说他至今都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 随后的一个月后,就在双方当事人还在为办理以房抵债产权过户手续奔波时,一件令双方当事人都很吃惊的事情发生了:法院给金茂公司下达了拍卖金恒大厦与地上建筑物的通知。金茂公司当即向法院提出异议,坚决不同意拍卖。 给金茂公司再一次打击的是,2003年1月,九原区城建局向媒体披露:九原区将实施大规模全方位的旧城区改造工程,烂尾工程金恒大厦将被重点拆除。一则消息让金茂公司的招商引资项目全部泡汤。 金恒大厦被拍卖 “在双方当事人强烈反对的呼声中,法院决定推迟拍卖日期,召开此案当事人听证会。2003年6月19日,债务人与13家债权人(占债权人总数的72.2%)代表在中院的主持下出席了听证会。当法官提出是否同意拍卖金茂公司固定资产偿债时,13家债权人中只有一家表示同意拍卖,两家的态度是:要求按协议以房抵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如不能以房抵债,也同意拍卖,其余9家(其中包括3家银行)明确表示反对拍卖。可是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听证会后不久,法院竟然通过拍卖公司再次发布了拍卖公告,当事人去找法院,法院回答:我们是以债权人的书面意见为准。明明绝大多数债权人在听证会上表态不同意拍卖,不知怎么回事,当地银行债权人和国有企业债权人突然出据了同意拍卖的书面听证意见。”债权人邢燕的代表人一脸的茫然。 很快,法院在听证会后作出了民事裁定书,称债权人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依法委托拍卖公司拍卖被执行人金茂公司的金恒大厦及其附属设施。裁定书上申请人是“包钢建筑安装公司等24位(此时,债权单位和个人已增加到24家)申请人,申请人名单附后。”张纹苡说,他们公司接到的裁定书根本就没有附名单,他至今不知道另外23家申请人是谁,法院也没有说法。 2003年8月20日,拍卖会以极其顺利、毫无竞争的场景结束拍卖,据说整个拍卖过程只进行了约5分钟。整个金恒大厦及其附属设施只评估了269.7万元,竞买人九原区富豪张某以256万元竞得了金恒大厦的全部资产,九原区房管部门很快就为张某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债权人誓与大厦共存亡 2003年9月1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刚刚贴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内蒙古金茂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在2003年9月18日前将金恒大厦及办公楼的物品腾出,债权人就成立了维权小组,在金恒大厦悬挂出两幅20米长的大标语。在中院强制执行限期的前一天,十几名债权人代表到自治区党委上访,法院暂停执行。 维权小组代表人之一刘英波拿出3份经九原区公证处公证的《证人证言保全公证书》对记者说:“强行拍卖的评估价和拍卖机构的选择以及拍卖时间的安排都是在暗箱操作下进行的,债权人没有得到任何通知,根本不知情。如此一座大厦带附属建筑只评估了260余万元,这样做不仅使702万元国有资产在拍卖后悄然流失,而且本案民间债权人在金茂公司的债权几乎被巧取豪夺。因为金茂公司债务达1200万元,其中银行债权160万元,有立项权证法律优先保证,256万元的拍卖所得在支付拍卖费和法律优先保证的债权等费用后,大多数债权人的受偿率少得可怜。竞买人通过恶意串通、操纵竞买达到目的。” “我们维权小组开始给各部门写举报和申诉材料,然而都石沉大海。无奈之下,又根据国家《拍卖法》有关条例直接举报本案竞买人张某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我们到工商部门举报,工商局认为本案涉案金额巨大,已构成刑事犯罪,不在工商部门管辖范围,不能受理;到检察院举报,检察院说张某一不是政府官员,二不是公职人员,不在管辖范围,不能受理;到市公安局举报,公安局认真接待后说,该举报问题是法院受理并裁定的民事案件中涉嫌刑事犯罪的问题,按照法院程序,必须在法院就举报案情向公安局依法履行移送手续后,公安局方可受理。我们债权人维权小组当即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书面移送请求,得到的答复是:‘人家就那么几句话就是恶意串通?’不予受理。时至今日,债权人维权小组和债务人双方四处奔走,举报上访已整整一年半,耗得精疲力竭,苦不堪言,毫无结果。”北京兰天公司的债权代理人一脸疲惫地说。 状告区政府和城建局败诉 张纹苡认为,金恒大厦之所以遭受如此命运都是九原区政府和九原区城建局阻碍债务双方产权过户、不履行房屋产权登记法定职责造成的。2004年初,张纹苡一纸诉状将九原区政府和九原区城建局告上法庭。结果却让他大失所望:九原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因债务问题,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1999年6月25日、2000年12月27日查封,2003年8月20日,金恒大厦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其所有权已转移,原告内蒙古金茂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不具备原告诉讼主体资格,故驳回原告的起诉。张纹苡不服又上诉到中院。中院很快下达行政裁定书: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撤销九原区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发回九原区法院重审。张纹苡的心中又燃起希望。然而,此案经过再次审理后,张纹苡于2005年1月30日又等来如下裁决: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九原区城建局不具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法定职责,原告人错列被告,驳回原告的上诉。 2005年3月16日,中院再次下发腾楼公告,债权债务人再次挂上大标语,决心抗争到底。为了清楚地了解此案件的来龙去脉,记者与九原区房管局进行了联系,希望了解当初不给当事人双方过户的真正原因。一位工作人员说:“领导早已更换,对此事不了解。据说当初金恒大厦曾被法院查封,根据《房地产法》,有纠纷的房屋不予过户。”接着记者又采访了九原区城建局。这里的负责人说:“我调来时间也不长,对此事不是很了解。据我所知,按道理像金恒大厦这样的工程2至3年就可完工,可是这座大厦一拖就是几年,很影响市容。城建局曾先后几次发过通知要求其企业尽快装修,但不知为什么一直没有装修。我们作为建设部门,只行使批准、验收的职责,其它事情我们不干预。至于里面的纠纷和案件发展的前因后果中院最清楚。”随后,记者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中院以“还未结案”婉言拒绝采访。 带着种种迷惑,记者又找到金恒大厦当年的法律顾问,同时也是债权人的刘先生。刘先生明确表示:他没有加入维权小组的行列。他的态度很中立:如能过户,同意以房抵债;如过不了户,也同意拍卖,但必须合法。金恒大厦拥有他20余万元的债权,4万元是张纹苡向他借的现金,其余的是案件代理费和法律顾问服务费。这些年来他一直没有间断要债,但得到的答复总是“没钱,只要有钱马上就给”。他说,此案令人质疑的焦点是产权转移为何受阻和拍卖的合法性。众多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进入这样的程序是明确的,但却因产权过不了户债权人的意愿实现不了。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