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拉开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活动序幕(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0:32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欧阳晨 通讯员张毅涛、曾武师)“民警将重大犯罪嫌疑人易某无罪释放,对我的解释仅仅是说证据不足,但是他的确诈骗了我7.5万元!”昨日上午9时30分,来自内蒙的周先生坐在广州市委常委、广州市公安局局长朱穗生的台前倾吐心声。当天上午,广州警方在英雄广场举办的“公安机关贯彻《信访条例》,开展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咨询活动拉开了广州市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专项活动的序幕。对于市民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朱穗生一边向他们解释信访条例,一边建议他们先向辖区公安机关提交材料。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市民群众的所有呼声,我们将认真对待;对于所有的投诉,我们也将依法调查,做到件件依法得到落实。” 对信访问题将依法调查 乘着朱穗生接访的间隙,记者采访了他。朱穗生告诉记者,从目前他接访的情况来看,市民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反映一些问题的,一个是对处理不服的。但不论何种问题,警方都会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公安局有责任的,该赔偿的一定赔偿;民警做错了的,该处理的一定处理,但前提是一定要依法依规解决。 当天,除广州市公安局和东山区公安分局在中山三路英雄广场开展咨询活动之外,荔湾区公安分局、机场公安分局等各区公安分局和县级市公安局也在辖区内人员相对集中的公共场所举办相应的咨询活动,在现场派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对公安业务的咨询,向群众宣传《信访条例》及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工作程序和规定,并现场接受群众信访咨询有关问题。 开通多条渠道受理信访 昨日的咨询活动仅仅是持续四个月时间的广州市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专项活动的序幕。根据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的部署,从5月18日到9月上旬,广州市公安局将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专项活动。 这四个月的集中信访时间将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5月18日到7月17日,由广州市公安局直属单位各警种,各区分局、县级市局一把手在本单位接待场所面对面地接待属于本单位管辖的信访事项,并由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负责,逐案进行调查处理。第二阶段从7月18日,持续到8月17日,由广州市公安局局长接待处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对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并提出复查请求的,市公安局要对该信访事项进行复查。第三个阶段是从8月18日至9月6日,信访人对广州市公安局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向广东省公安厅提出复查、复核请求,并由广东省公安厅主要负责同志接待处理,广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按要求积极配合处理。 信访时,市民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一、此次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主要以六个方面的问题作为集中处理的范围,信访人提出其他问题的信访事项,仍可循日常信访途径进行;二、此次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须按照公安机关公布的活动时间和受理程序进行;三、此次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广州市各级公安机关开通了多条渠道,广泛受理群众信访。
相关专题:全国公安局长集中接待信访群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