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登广告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欲提交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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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09:32 南方都市报 | ||||||||
昨日,深圳市民李红光来到本报,希望通过刊登广告公布个人联系方式,寻找刚换届的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把从群众中搜集到的12个建议交给他们,请他们在马上召开的市两会上反映。昨天,记者联系了三位政协委员,提前向其告知了李红光广告中的内容。三位委员对李红光的参政热情表示赞赏,但同时表示,市民提建议其实还有很多方式可以采用。
“我想登一个广告,公布我个人的联系方式,希望刚换届的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能够和我联系,以便把从群众中搜集到的12个建议交给他们,请他们在马上召开的市两会上反映情况。”昨日,深圳市民李红光来到本报,希望通过刊登广告实现自己的一个愿望。 要以个人名义登广告表民意 昨日上午10时许,本报设在上步中路南方日报大厦的广告营业部接待了一位看上去40多岁的中年女士。这位女士一到营业部,便直接拿出一个电子文件交给工作人员,她称该文本为《致深圳市第四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公开信》,文本共计300余字,内容主要是其整理意见之后的建议名称,共计12个;以及她自费登广告寻找新一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原因。署名为:公民李红光。 她在电子文件中写道:“因为新换届的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方式还没有向社会公布,无法联系。”文本中还公布了她的个人电话以及电子邮件地址。“我是以个人名义刊登这个广告,因为代表和委员太多,我不知道哪些人对我搜集到的建议感兴趣,也联系不到他们,只能采用这种方式了。” 本报广告营业部主要经营各合法商业机构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以及政府公告等国家批准的广告内容的广告发布,这样的事还是头一次遇到。其间,李红光表示,她查阅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她的行为和刊登广告的内容都没有法律明确禁止。 李红光说,在媒体上公布的部分第四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除了市领导外,她熟悉的人士只有两位。“大概是一个月前,我就给续任市人大代表的两位代表发了电子邮件,可能是两位代表较忙,一直没有回音。” “上个星期,我给市人大和市政协的公开邮箱投送了建议目录,希望他们能帮助我联系到代表和委员,但没回音,我看到报纸上有八个外来工当选市人大代表的消息,按介绍内容与他们的单位联系,给八个人都发了邮件或传真,只有一个叫杜萍的女士和我联系了。”李光红说,后来她还给市政府办公厅打了电话,工作人员告诉她:“新一届代表都是基层选上来的,目前我们也只有他们的姓名和单位,没有详细的联系方式。”她说:“实在没有办法联系到,只能登广告试试了。” 曾撰写建议供代表委员选择 据记者了解,李红光曾在深圳市行政审批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审改办)的WTO研究中心任职,该中心长期关注深圳行政审批改革中遇到的难题和关乎民生的问题,因此,李红光也与部分市三届人大代表、委员有过接触。 “去年,我共写了17个建议,反应深圳有关部门在行政审批改革中没有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清理掉的行政审批项目,有些建议被代表和委员采纳了,并形成了提案和议案。”李红光说,她过去也曾经参与过意见与建议的撰写。 在决定自费刊登广告之前,李红光曾看到北京一名律师以个人名义在《南方周末》上刊登广告,内容为呼吁全国人大关注《票据法》立法。“我的初衷和这个公民一样,希望引起新一届代表和委员关注群众反映和希望解决的问题,如果新一届的代表和委员没有看到广告,或者对我搜集的建议不感兴趣,我也不会做出什么干扰两会正常召开的事情。”李红光再次强调,其反映的12个建议中,大多数都听取了业界、市民和有关专家的意见。 李红光还给本报公开邮箱发送了2000多字的邮件,特别解释了其所作所为的原因,以及建议来源。“我搜集的建议基本上都是可操作性强的,但实际执行中有一定阻力,就请代表和委员加大处理的力度,比如说拆除八仙岭公园私人别墅区、还百姓良好生态环境的建议;呼吁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考虑原住民利益问题的建议》就是中国(深圳)开发研究院李津逵教授提供的。” 登广告费用万余元自己掏 本报广告营业部有关人士在核查了我国《广告法》中有关广告的内容后认为,李红光要求刊登个人广告的内容并没有超出或违背法律规定。有关负责人经过慎重考虑之后,核对了其合法身份证明,与其签订了广刊登合同确认书,确定了广告刊登的题标、尺寸和版面等内容,按定价收取了其10770元的版面指定费和广告发布费。“很多建议都是其他群众希望我反映的,也有人说要分摊广告费,考虑到广告不一定有效果,我还是愿意自己掏钱,因为是我个人的行为。” 此举有维护本企业利益之嫌? 在李红光要求刊登的12个建议中,有4个涉及到燃气行业。而记者的调查显示,李红光目前是深圳市乾坤燃气公司的董事长,那李红光刊登广告之举是否有维护本企业利益之嫌? 对此,李光红说,正是因为其具备这种社会身份,才决定了其能够真实地了解到企业和社会对燃气行业的意见。她认为,其燃气公司董事长的身份并不能说明她有所指向的建议是为了打击报复竞争对手,她反映的是不是事实,政府有关部门可以调查,但任何人都没有理由怀疑其动机。李红光说:“我是搜集了很多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情况,才写成建议的。作为一个公民,无论我的身份如何,都有权利对有疑问的情况通过正常渠道反映。” 观点 公众表达意愿需更多畅通渠道 “李红光这种做法很有创意,表现了公众参与城市公共事务的愿望。其实,现在这种事有很多。”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院长李强指出,近几年来,公共事务决策中的公众参与度不断提高,已经成了我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一大趋势。 具体到李红光发布广告一事上,李强认为还体现了一个社会各类群体充分利用手中掌握的资源表达诉求的特点。“李红光能够自费在媒体上发布广告,至少说明她具备一定的经济资源。我们社会上目前有一种现象存在,就是拥有资源的社会群体表达诉求相对要通畅一些,缺乏资源的社会群体表达利益诉求就要困难一些。这种资源包括行政权力、经济能力、受教育水平等。” 在李强看来,李红光一事更具积极意义之处,则是应引起全社会对“资源”缺乏者如何表达利益诉求的关注。“在一个类似新加坡这样的小型社会中,人们可以相对比较容易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但对我们这个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在现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欲通过人民代表来保证人民群众充分地表达还是一个难题。目前,我们只能通过多层次的代议制来表达各个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以及其参与公共决策的意愿。李红光发布广告一事至少给我们一点启示,即我们的社会今后还应开拓更多的途径与渠道,保证社会各阶层群体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回应 可直接上“两会”网站提建议 三位委员对李红光参政热情表示赞赏,但均未明确表态会否支持 李红光的广告到底在深圳的代表和委员中能引起何种反应?昨天,记者联系了三位政协委员,提前向其告知了李红光广告中的内容。 “她的用意应该还是为了谋求更多的社会公正,不过具体的情况可能比较复杂,确实不太好说。”一位平素以敢于直言著称的委员,在谈到此事时变得异常谨慎。 另一位学者身份的委员对是否响应李红光的广告内容也颇犯躇踌。“首先我要看一下她建议的内容是否客观,然后才能决定是否支持她提出相关提案。我个人认为,她这么做是不是有制造轰动效应的意图呢?这个因素我们不能不考虑。” 其实,让这些委员们不愿意立即做出积极回应的真正因素是,一旦支持李红光,极有可能会给政府部门造成“深圳言路不畅”的压力,从而给自身招致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我个人认为,她通过这种方式表达诉求也是一种民主意识的觉醒,但带给外界的印象好像深圳所有民主沟通的渠道都关闭了,容易造成负面效应。” 采访中,三位委员均未明确表态会否支持李红光,将其建议变成提案在此次“两会”上提交。仅有一位委员私下表示,在仔细阅读后,如果认为其建议确有价值,会考虑形成提案提交,“我可以帮她交上去,但不要在外面造成声势”。这位委员反复向记者强调这一点。 “深圳并非言路不通,除了这种较为极端的方式,其实还有很多方式可以采用。比如现在市领导的电子邮箱早已全部面向社会公布,还有市领导接访等活动,都是解决问题的途径。”一位委员说,早在去年“两会”期间,深圳市人大、政协便专门开辟了供市民参政议政的网站,市民可以直接通过网上发帖的方式建言献策。在会议期间,一些可以立即解决的问题,有关政府部门便直接在网上予以了答复;一些复杂及难以解决的问题,则全部被转至各有关部门处理。 尽管委员们的态度小心而谨慎,但他们均对李红光的行动表示了一定的赞赏。“一个民主社会的实现离不开市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以及高水平建言献策的能力,只有这样,这个城市才更有希望。”一位委员如此评价。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方常君 李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