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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以上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8:23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晨报记者 林昱 赵淑丽 盛文春)交通规则的遵守程度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也是对城市市民素质的考验。提到交通安全,每个人大概都有“红灯停、绿灯行”的意识,那么请问:您遵守交通规则了吗?交通规则在您心里到底有多少份量?您每日出行时,在保障您生命安全的交通规则面前,是否经受住了它对您时时刻刻的考验?

  记者调查:90%以上行人违章

  针对行人的交通守法意识,记者一个星期随机采访了几十人,记者发现,有90%以上的行人承认自己闯过红灯,几乎是100%的行人回答自己曾有过逆行行为,甚至有部分被采访者从记者这里第一次得知,逆行行为、随便横穿马路也是违章行为。

  一位骑自行车带着小孩的男士穿过包头市青山区娜琳商厦险象环生的丁字路口时,记者请他停留了几分钟。面对记者的采访,这位男士对自己的违规行为解释:“我每日都是这样走的,只要小心一点,应该没什么事。这个路口实在是太乱了,虽然白天高峰期有交警管理,但交通规则对这个路口的作用不大。我?我怎么不负责任?我从来没有出过事。”临走时他又补充了一句:“我都这样走了几年了,说实在的,只要露开空儿我总是闯红灯,不过,为了孩子我以后会注意一些的。”记者问那个小孩:“爸爸闯红灯你怕不怕?”他摇着头说:“不怕。”是啊,父亲“以身作则”不怕,他小小的年纪又怎么会体验到“怕”?

  据记者调查统计,10分钟里约有12人违章(通常是交警、协管员不在岗的非车流高峰期)。一位17岁的女孩在横穿马路时左躲右闪,在过非机动车道时,被一辆急速驶过的自行车剐倒在地,所幸没有受伤。记者扶起她时,她说:“我是想抄近路去马路对面的眼镜店换眼镜,刚才吓出我一身汗,以后过马路一定要小心。”记者告诉她要走人行道,随便横穿马路不仅危险而且违章。她抱怨道:“斑马线那么远,太麻烦。再说没有人会为过马路专门找斑马线。”有关人士认为,这反映了包头市交通管理上的一个空白,也反映了市民交通守法意识亟待提高。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包头市对非机动车违章行为最低罚款20元,但真正罚款的情况很少,大多数是以教育为主。交警在抓到违章行人后,看到其态度诚恳又进行自我批评检讨,也就放行了。记者采访了一位刚放行骑助力车违章人的交警,他说:“行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违章行为错误,态度很端正,我一般都不罚款。因为罚款只是手段,最终目的还是让行人认识到交通安全。”

  现场目击:违反交通规则形形色色

  记者调查的是市民的交通守法意识,时间大多选在了交警下岗的非繁忙时段。

  镜头一:电视台十字路口,一位女士瞅准红灯亮起的前几秒里,猛蹬自行车飞速横闯红灯,冷不防侧里右转弯机动车驶过,该女士紧贴着穿了过去。

  镜头二:刚下5路公交车的张先生急着横穿马路,被呼啸着来往的车辆“卡”在马路中央,他站在路中央的线上被“卡”了近4分钟才“脱险”。

  镜头三:一位拉着小女孩的女士“左奔右突”在车辆、自行车穿梭的娜琳商厦路口车道上,与一辆蓝色出租车抢道时夹着刺耳的鸣笛声,出租车停在离她们仅一个拳头宽的身前。

  镜头四:……

  交警点评违章事件

  一、2004年11月18日晚,一男子与朋友喝完酒后,两人骑自行车准备回家。骑到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时二人准备横穿马路,然而,建设路上汽车多而且车速又快,当其中一男子推着自行车准备过时,被一辆行驶到此的小轿车撞飞,该男子当场死亡。

  交警点评:横穿马路是非机动车出事的主要原因,由于一些人的交通守法意识淡薄,最终导致惨剧的发生。

  二、2004年11月9日,一女子骑着自行车驶到包头昆区八一公园路口时,由于闯红灯被交警拦下,当交警对其说服教育时,该女子不但不听,还对交警辱骂。出于无奈,交警将其自行车锁了起来,而该女子不服交警管理,从别处找来一把铁斧子,将自行车车锁砸开,然后扬长而去。

  2004年10月的一天,记者亲眼看到在包头市市委路口一中学生骑着一辆赛车,无视红灯亮起强行过马路,被交警拦下时,该学生将自行车推倒,举起一块石头砸向自行车,最后扔下变了形的车子扬长而去(晨报曾作过报道)。

  交警点评:许多人对纠章都不理解,有的采取极端措施,增加了交警的管理难度。

  三、2005年4月,记者途经青山区富强路与钢铁大街交叉口时,红灯亮起,许多自行车都停了下来。一女子骑自行车带小孩停在马路中央,由于当时来往车辆频繁,在此值勤的交警看到后,立即示意该女子转移到安全线内,但该女子只往后退了一小步。交警示意其再往后退,该女子又退了一小步。交警第三次示意,该女子才挪到了人行横道的中间。

  交警点评:行人漠视交警的管理,实际上是漠视自己的生命,同时也影响了交通秩序,极易造成交通堵塞、交通事故。

  市民交通守法意识亟待提高

  为治理机动车和行人违章,包头市交警部门在市区主要路口增加协管员执勤,统一配发黄色马甲、帽子、纠违旗、口哨,经过培训目前已正式上岗。他们在协管的过程中对这份工作的难度深有体会。

  昆区科隆岗的陈毅恩是最早上岗的协管员之一。她告诉记者,她曾遭到很多人的白眼和谩骂。

  一次,一位骑自行车的人闯红灯,陈毅恩叫他停下,可那人抛下一句话径直走了——“你一个扫大街的,管我违不违章!”

  还有一次,一位老人违章,她上前给她讲道理:“老年人行动缓慢,路上车又多,万一出了事自己受罪不说,还给孩子添麻烦。”可老人却说:“被车撞了才好呢,还可以给儿子挣点钱。”类似上面的事情屡见不鲜。

  陈毅恩在工作中发现,各行其道人人都知道,但从众的心理比较普遍。红灯亮了,如果第一个行人停在停车线以内,那么其他的人会跟着停在后面;但如果有人违章,其他的人也会跟风而上。

  另外,绝大多数人违章时都有一种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自己小心一些就不会有事,殊不知危险随时都会发生。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后,由于对“机动车负全责”的片面理解,有些人有恃无恐,把保护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行人和非机动车的法律当成自己手中的武器,即使自己违章,机动车也得让三分,否则后果自负。更有的人过路口不看红绿灯,不见是否有车,眼睛盯着交警,如果是男交警执勤,则不敢违章,若是女交警或协管员,对他们的“威慑”则小了很多。

  关于“文明是罚出来的吗?”这一问题的争议一直不断,交警在治理非机动车及行人违章时,罚款是否是最有效的途径?

  昆区交警大队一中队李庆林告诉记者,该中队仅2个执勤岗口每月对非机动车违章的罚款就有1000多起,如果对每个违章行为都处罚,那么这个数字至少在3000元左右。一方面罚款难度大,他们每次罚款时都要同时有3个交警在现场,否则工作根本无法进行;另外,很多人对违章行为认识不足,一听到罚款,干脆丢下车直接走人,严重时每个月被遗弃的自行车就达300多辆。李警官强调,罚款不是目的,只是一种警示的手段。经过几个月的集中整治,目前非机动车和行人违章的现象已大有改观,但要达到人人遵守交通规则,更需要交通参与者提高认识,自觉自律。

  为什么不遵守交通规则且还有人以自己的违章行为沾沾自得、不觉得羞耻?记者采访了包头市业内资深人士,他认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人际关系流动得较快时,人们关注局部利益远高于大局利益,自己给自己提供了一个宽松待己的环境,做出一些违章行为,就不会有太多的羞耻感。交通违章情况虽触目惊心,但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之一是包头市的行人过街系统及交通设施并不完善。近年来,包头的交通管理、交通环境大有改观、成绩显著,但是确保交通安全,更亟待市民素质的提高,包括司机交通守法意识的提高。交通文明建设需要社会的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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