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十部门向虚假违法广告“开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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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5:54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欣荣 通讯员 郭晓华)为严厉打击利用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6月6日,自治区工商局、公安厅、监察厅、新闻出版局、卫生厅等十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决定从即日起专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 据介绍,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提出阶段性整治工作重点;协调查处重大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对整治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具体应对措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夸大功能,适用范围;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在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性能、效果等;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夸大功能,虚假宣传等。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