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晨报 > 正文

一些澡堂的格式条款不合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6:09 内蒙古晨报

  晨报呼市热线4965599消息(记者 高宏)顾客在澡堂洗澡时,不慎把手表丢失,找老板要求赔偿时,老板说,我们已在澡堂内贴着“贵重物品注意保存,丢失概不负责”的提示语。东西丢了,是因你自己没有保存好,跟我们没有关系。昨日,呼市玉泉区的魏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对澡堂老板的这种做法表示不满。

  魏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天他到小区的一家小澡堂内洗澡,当时他把衣服和手表都放
在了衣服柜内,并上了锁,钥匙由他拿着。谁知,等他洗完澡出来穿衣服时,发现手表已经不见了。当他找到澡堂老板时,老板指着澡堂内墙上的一张纸说:“我们已经提醒你了,是你自己没有保存好,对于丢失的东西我们不予赔偿。”

  有了提示就可以不予赔偿,这种做法是否合法?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的白喜文律师。白律师告诉记者,首先,对于丢失物品,要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东西确实是在澡堂丢失的,这一点魏先生没有充分的证明。澡堂的提示是一种格式条款,是不太合理的。对于什么是贵重物品、价值是多少都没有明确,赔偿责任没法认定。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高考最后冲刺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明星电话被曝光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后金庸武侠圣经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