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洪灾每位遇难学生家属将获赔1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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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2:23 新闻晨报 | ||||||||
在昨夜9时结束的沙兰镇洪灾救灾新闻发布会上,牡丹江市委秘书长王同堂向记者确认,在此次震惊中国的洪灾中,遇难学生总人数已上升至95人。此数字与晨报记者13日从家长手中获得名单上的遇难学生人数吻合。 王同堂介绍,在95名遇难学生中,包括8名被亲人自行掩埋者。未能到沙兰中学复学的沙兰镇中心小学的小学生中有10人失踪,目前尚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学生有17人。
会后,王同堂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以下是问答实录: 记者:请问赔偿标准是否已确定? 王同堂:如果家长与救灾指挥中心达成协议,每名遇难学生家属将获得15万元人民币赔偿款。如果孩子遗体在签订协议后第一批火化(48小时内,将火化的20具遗体),每名遇难学生家属将获得5000元人民币附加赔偿。 记者:请问此协议是否已经获得家长认可? 王同堂:下午我们的工作人员带着这个标准向大家征求意见,其主要内容是赔偿标准和鼓励尽快签约。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记者:如果家长不认可,新赔偿标准如何认定? 王同堂: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如何认定不好说。 记者:记者用自身的调查手段提供的人数线索是否被认可? 王同堂:这个数字用一种方法是不够的,我们愿意用更多的方法把事实搞准,欢迎大家提供线索。 记者:救灾下一步重点工作是什么? 王同堂:第一,搞清楚失踪者下落;第二,加快防疫、重建速度。 相关专题:黑龙江突发洪水近百名学生遇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