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夺命疫苗事件:典型的“吃学生”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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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0:54 东方早报 | ||||||||
6月16日至17日发生在安徽泗县大庄镇的“甲肝疫苗放倒百余学生”事件,其中最为关键的内幕终于被披露:镇防保所按每支25元向学生收取费用,而一支甲肝疫苗的市场价不过6元左右;在与学校方面谈妥接种甲肝疫苗事宜后,镇防保所给学校方面每支疫苗提成1元钱的奖励,参与注射疫苗的乡村医生获得的奖励更高。(《新京报》6月27日) 此前,通过媒体的报道,人们已经见识了大庄镇防保所在为学生接种甲肝疫苗过程
镇防保所是镇政府的一个部门,学校是义务教育性质的公共教育机构,两者都没有经营盈利权力。镇防保所的工作人员和学校的老师为学生接种疫苗付出了劳动,是他们份内的职务行为,即便需要在薪金收入之外对他们进行“合理补偿”,这笔钱也和那些乡村医生所得的劳务费一样,应该由镇政府的财政支付,而不能由学生支付,学生应该支付的只能是疫苗的市场价。现在镇防保所从学生那里赚了一笔,学校也分了一杯羹,在这个问题上,他们都从公权部门和公共教育机构,变成了无利不起早的商业组织,安徽泗县的疫苗事件,也成了一个“吃学生”腐败的典型标本。 比接种疫苗更常见也更有赚头的“吃学生”腐败,当数有“穿在学生身上的腐败”之称的“校服腐败”。这些年各地“校服腐败”案件一再发生,表明很多地方都把为学生购买校服变成了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和服装厂商之间的一桩生意,主管部门拿多少,学校拿多少,主事者拿多少,几乎形成了一种“潜规则”。校服穿在学生身上,是一种公开性很高的消费品,相较之下,有关方面做“疫苗生意”要隐蔽得多,他们岂能放过这个“吃学生”腐败的大好机会? “吃学生”腐败不但违背了义务教育的宗旨,助长了违法行政的歪风,产生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而且还可能给中小学生的心灵造成深刻伤害。如果孩子们知道,自己交到学校的校服费,一转手就进了教育局和学校的小金库,自己交到学校的疫苗费,第二天就成了镇防保所的“营业收入”,成了乡村医生和老师的劳务费,他们将如何认识这个社会?如何面对自己未来的人生?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为了维护公权部门和公共教育机构的形象,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对于各地各种形式的“吃孩子”现象,必须大力惩治,坚决遏止。 作者:早报评论专栏作者 潘洪其 相关专题:安徽泗县甲肝疫苗事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