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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离婚喜忧参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4:18 新世纪周刊

  撰文/孙丽南 “中国离婚率已超过日本、韩国,与新加坡同属亚洲离婚率较高的国家”。这是现实还是预测,专家有话要说,涉身婚姻围城的人也有话要说。

  日前,一些媒体争相传播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项调研结果:“北京市的离婚率已超日本、韩国,中国与新加坡同属亚洲离婚率较高的国家”。这一数字引起很多婚姻专家的质疑,后经新闻当事人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专家唐灿核实,此信息为误传。

  唐灿指出:“正确的说法是,以北京市2002年1136.2万户籍人口为研究基数,实际结婚对数为75530对,离婚对数为27691对。以国际通用的计算方法,粗离婚率为4.87‰,离结率为36.66%。而某些媒体将离结率写成离婚率,从而造成对人们的误导!”

  离婚率?离结率!

  尽管如此,唐灿还是指出: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近年来,北京市城乡社会的婚姻制度和婚姻行为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传统的婚姻观念和婚姻制度正在经受着更加追求个性和自由的个人主义价值观念的冲击,结婚率下滑、离婚率上升,以及非婚性关系的存在使得婚姻制度的重要性出现下降的态势。

  实际上离婚率是“经法律(公认)准许注册的离婚数与年平均人口的比率,通常以‰表示”,联合国国际人口学会编著的《人口学词典》对粗离婚率界定为“某一时期离婚件数与该时期平均人口数之比。”唐灿在报告中所指出的也是一个粗离婚率,是某一时期的比例数字,并非所有注册人群的统计数字。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徐安琪在接受上海媒体采访时也指出,平均人口应以年末常住人口数与年初常住人口数之和除以2的百分比,而不应仅以户籍人口计算。因为随着人口和职业流动的日渐频繁,北京等大城市的外来人口已达数百万。

  而按照中国统计年鉴和北京市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2年北京市的常住人口为1423万,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因此中国的粗离婚率刚过1‰左右,还不及日本、韩国的1/2,而实际上新加坡的离婚率显著低于日本和韩国,更谈不上为亚洲最高。

  离婚率的确上升

  数字上的谁是谁非,我们暂且不说,但离婚率上升却是一个不争的事情。有数字显示:除了1983、1998和2 002年以外,自1978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离婚率逐年攀升,这种趋势已经持续了近20年。

  浙江工商大学社会工作系主任张敏杰教授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我们的确正处于离婚高峰期中,这是中国建国后的第三次离婚高峰,从上世纪70年代末持续到现在。2003、2004年的显著增长只是这根离婚率上扬曲线的最新组成部分。

  实际上,与西方发达国家以及亚洲的一些国家相比,中国的离婚率一直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因此,虽然近两年离婚率的增长速度显著加快,公众仍然不必对此感到惊讶甚至恐慌。

  双薪家庭多离婚?

  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离婚率高发的人群当中,以一个家庭为例,负担系数小,人口少的家庭,出现的几率较高,而诸如农村家庭,人口负担较重的家庭出现的几率较低!

  近日有关部门在内部的研究课题中也指出,沿海地区农村“不生育下一代的家庭”数量上开始增多。而在经济发展缓慢的西部,计划生育工作仍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也导致了广东地区近4年中有近10万人离婚的现象,离婚率整体上升两成。

  以吴女士家庭为例,夫妻双方均为北京本地人,两人从事个体生意。10年间,收入已过千万,家庭经济状况没有了后顾之忧。但是近一年随之而来的却是,夫妻的感情出现了问题。在儿子被送出国外之后,从最初的性生活不和谐,到吴女士外事活动较多遭到了丈夫的反感,以至于开始出现了分居状况。去年12月,夫妻已经协议离婚,但两人依然共同经营一家外事公司!

  唐灿指出:“经济条件优越的家庭,也是离婚率较高的人群之一!妇女外出工作,导致了家庭关系模式的变化。”对此,她认为这同中国的社会分工有关。

  从前家庭中多半是一人支付所有家庭开支,如今,夫妻双方都有经济来源,都可以在社会分工中独当一面。相互的依赖性减弱,这也导致了高学历人士和低学历人士离婚率的同时增加!

  手续简单是元凶?

  2003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其中规定,办理离婚手续不再需要单位开具证明,符合条件的当天即可办理离婚手续,只需支付10元工本费。这就意味着,人们无需再“打”离婚,“闹”离婚,手续上的简单化,私人生活的隐蔽化,无不为离婚开了一个便捷之门。

  记者在西城区法院了解到,2003年曾有人为了等待手续的简单化,特意将离婚的日期拖延到新条例颁布之后。专家指出,离婚手续的简化是离婚率高涨的重要原因之一。现代人对婚姻的永恒观念变淡,诱惑也越来越多。

  而未被列入离婚统计数字的人群中,除法院的离婚结案数(包括撤诉、调解和好和判决不准离婚数)以外,还包括隐性离婚。所谓隐性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在家庭内部分居,只是由于各种原因,如财产、孩子、手续麻烦、不欲人知等,双方没有履行法律上的离婚手续。这种现象在城市中尤为多见,并以中年家庭为主。

  离婚的高发期

  婚姻学专家曾指出,近两年将是第三次离婚的高发时期。参照西方的工业化进程,社会人口的大范围流动,将会增加就业的几率。虽然在中国城镇人口的就业率不足3%-4%,但是人口的流动,会让进入城镇打工的人数增加,这有可能导致农村离婚率的上升。

  一些人口学家和社会学家的研究表明,中国离婚率呈U字形分布,即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和文盲半文盲人口的离婚率都比较高,而中等文化水平人口的离婚率则比较低。

  此外,离婚率在城乡间也分布不均匀,城镇妇女的离婚概率比农村妇女高出58%左右。中国建国后出现的离婚率变化,城市的增长一般高于乡村,

  2005年初经常往返于沈阳和北京的商人李默(化名)和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这距离他们结婚登记的日子还不足 120天。当记者问及为何同相恋8年的女友分手时,李默沉默不语,抽完手中的最后一根烟,说道“结婚和恋爱太不一样了,我们同居了三年,也没结婚后这么麻烦!”

  婚姻专家李银河曾提出“非婚同居”主张。这种观点,被人们称为“试婚”。在此观念逐渐被人们接受的同时,人们也认为应当有理由选择最好的。观念上的转变,国际意识的加强,让人们对重新选择更有信心。

  单身?丁克?同性恋?

  离婚人数增多之后,社会不断出现各类人群,人们在接受了单亲家庭的同时,也容纳了丁克族,甚至丁克曾一度被列为“时髦。直至现在,人们也不再刻意回避同性恋人群。

  同性恋,这是一个不可回避且绝对人口众多的群体,据性社会学家推测,在国外同性恋人口大约占总人口比例的3% -4%,一般认为这个比例不因文化、国别和信仰等不同而有所区别。

  在一本名为《爱的正常混乱》(1995)的书中,作者乌尔里克西·贝克和伊丽莎白·贝克·格斯珊姆对变迁社会中的婚姻和家庭模式的特性进行了考察,阐述了人们不再为了经济目的或者为了家庭而组建婚姻关系的观点。

  此观点同时也得到了唐灿的认同,她指出,“就中国情况而言,离婚率导致的另外一个后果就是单亲家庭增多,同时,也加重了单亲家庭的负担。尤其是,大部分的母亲会选择将孩子留在身边,这无疑为女性增加了外出工作的压力。”

  未来恐惧婚姻?

  《北京青年报》曾在2003年报道,“有学者调查表明,城市未婚青年与异性交往的亲密程度很高,有50%多可能发生性关系,而在初次性行为中没有采取避孕措施的也有50%多。”

  在上个世纪,西方曾流行萨特式的婚姻,就是所谓的婚姻契约书,结婚双方都不干涉对方的私生活,但同时还保有婚姻的名义,后来,此观点被越来越多的人否认。而专家分析:社会的快速转型和两性观念的变化是离婚率高涨的重要原因。

  虽然有专家指出,离婚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形式。它将加速改革化的进程。但在记者走访的居民中,人们还是希望婚姻忠诚,天长地久。人们也并未因为离婚而怀疑爱情。由此看来,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式的离婚,会随着社会化的进程逐步将伤害降低到最小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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