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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七部门联合治理教育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17:55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张桂梅 实习生 孙超)目前各大高等院校正在录取新生,昨日记者获悉,内蒙古教育厅、纠风办、财政厅等七部门制定出台了《2005年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意见》,联合治理教育乱收费。

  据了解,七部门联合发出的通知中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将择校生统一纳入公办高中招生计划,择校生比例不能突破自治区规定的比例,不得以任
何名义挤占计划生指标;要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严禁高校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坚决治理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如双轨收费、降分高收费、专升本费、重修费、答辩费以及各种押金、保证金等;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用书的发行订购管理,禁止向学校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各类学校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范收费票据,将学杂费、住宿费等收费收入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同时加强对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资金管理,做到资金不挪用,确保贫困家庭学生能够得到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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