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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监护权引发家庭战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4:44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林昱)6月24日,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母亲讨要亲生女儿监护权一案,原告为9岁女孩的母亲,被告为女孩父亲的弟弟,即原告小叔子。丈夫因病去世后,孩子的母亲本是法定监护人,为什么自己亲生的女儿还要通过法律“争夺”?

  ★绝症中飘摇的婚姻

  2004年3月9日,一张确诊为尿毒症的诊断书让这个普通的日子成为任武(化名)一生中最黑暗的一天。从这天起,他的生活掀开了悲哀的一页,而他的家庭也因这场病痛支离破碎。妻子刘如(化名)在丈夫被确诊为绝症的两个月后离家出走,至今未归。2005年1月4日,任武怀着对生命的渴望离开了人世,只留下9岁的女儿丹丹(化名)。

  记者采访中看到了任武2004年6月1日写的一份离婚起诉状,他在状中称:“我与被告婚后感情尚可,生有一女儿现年7岁。今年我突发重病,确诊为尿毒症,在最需家人关爱时,作为妻子的被告不仅对我不闻不问,反而疏远嫌弃我,我住院期间从未看过我一眼。2004年5月初,被告突然不辞而别,还拿走了一些重要证件及物品,被告的无情无义让我倍感绝望。因家中无任何积蓄,只有所住楼房尚可变卖以求治病,但被告拿走产权证不肯回来,为此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婆婆血泪控诉儿媳

  刘如的婆婆李某说:“自从我儿子被确诊为尿毒症住院后,街道办事处及亲戚们合计捐款3260元。医院主张给我儿子做透析,可刘如说不能做,怕出危险,摆明了她是不想给病人花钱。在包头四医院住了十几天后她提出先回家再转院,为离家近,没成想回家后病人并未转院,直到我发现儿子病情加重。几经催促,我儿子才再次入二附院治疗,然而,她仍然不同意做透析治疗,作为人妻,她从未给丈夫陪过一天床。直到我儿子承受不住病痛的折磨要求做透析,这才在我和二儿子的主张下做了透析。十天后刘如以没钱为由坚持让病人出了院。更可恨的是,2004年5月9日,她竟扔下7岁的孩子和病重的丈夫离家出走,还带走了房本、户口簿等。

  另外,刘如的父母是我儿子还没病时从固阳接来包头的,为方便照顾,可他们眼瞅着我儿子病重,连病都不给看。为了给我儿子治病,原本困窘的家更是家徒四壁、债台高筑,欠债近10万元钱。就这样,也挽留不住我儿子的生命,最后一次透析治疗是我儿子对我说,妈,你再给我做上一次透析吧!可怜的孩子没过半个月就病故了。由于对我儿子的身后事实在无钱打发,最后还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出面安排,于2005年1月21日火化并妥善安置。”

  ★九岁女孩家在何方?

  父亲病故,母亲音信全无,9岁的丹丹不知身归何处?2005年3月1日,无人抚养的丹丹经任家人全体会议通过,由其叔叔抚养。而早在2004年5月9日其母离家之际,遭遇家庭变故的丹丹就受亲戚照顾,寄居在包头市前口子村,并于同年9月1日在该村村委会的帮助下,就读于前口子村小学,学费全免。丹丹有了一个不是家的家。

  2005年5月17日,丹丹“失踪”日久的母亲刘如突然一纸诉状将丹丹的叔叔告上法庭,明确要求女儿丹丹由她抚养监护。丹丹何去何从?家在何方?

  ★我要和女儿在一起

  7月5日,记者对刘如进行了电话采访(刘如称自己的身体很虚弱,需要有人搀扶,出门不方便)。刘如告诉记者,自己当初扔下孩子离家出走是万般无奈、迫不得已的,她扔下女儿不照顾,是个不合格的母亲,可如果她去看孩子,就会没命的。现在,男方家人用孩子吊着她,并以种种理由不让她与女儿见面。丈夫任武生前病重时她由于过度操劳而住院,非但得不到同情、理解,丈夫母亲及弟弟反而以她不给丈夫看病为由,强行带走女儿丹丹,并辱骂、威胁她不许回家看望女儿。

  刘如说:“我与病故的丈夫1997年结婚,1998年生育了女儿丹丹,由于婆媳不和,生育后在娘家一住就是一年。在住娘家期间,男方未主动接我们母女回家一次,而我的母亲一直将丹丹抚育到4周岁。说到房子,现在所住楼房是由当初的平房拆迁补贴了17500元钱购买的,购房所欠部分款项全部是由我的父母资助的,而拆迁的平房是夫家在我结婚时分到我们名下的,并办有产权证,所以现在的住宅楼房理所当然是归我所有,但我却是有家不敢回。也无脸回父母那儿去,因为老人出钱替女儿买回房子,女儿却被赶出家门,到处流浪……

  我当初离家出走是情势所逼,男方知道我父母是固阳公务员,退休后稍有积蓄,任武受弟弟挑唆,说我在外不清白,用刀子逼着我要钱,让我向父母伸手,我没有答应他的无理要求,他们就动手。我最恨的就是小叔子,我是被打走的,绝不是他们所说的无故离家出走,抛夫扔女……他们动手打得我住院治疗,为此我还报了警,被东河公安人员护送出院,这些都留有证据。

  其实,我丈夫任武因病有五六年已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了,但直到他2004年2月被确诊为尿毒症我仍然不离不弃地在照顾他,对家庭尽心尽责,我甚至变卖了自己最喜欢的首饰给他看病,他心里不清楚吗?他对我够意思吗?可他的病的确是绝症,我通过上海亲戚求医时,寄去他所有的病历复印件,亲戚反馈说没救了,两个肾完全萎缩,心脏也有病,活不长了……现在他死了,说这话更让人悲凉。

  提起女儿,我生我养大的孩子,我能不想吗?我是想去看一眼,可是女儿所在的前口子村有他们的亲戚,去了会被看到,我一个弱女子真不敢去呀!6月24日有关女儿的监护权纠纷开庭时我去了,被他们当面指责,又准备动手打我,后被法院的同志护送出来。我一定要打赢这场官司,要回女儿的监护权,再苦再累也要让女儿和妈妈生活在一起。”

  ★被告:亲侄女我不管谁管?

  记者采访了该案被告,他说,“被争上法庭的孩子是我哥的孩子,她母亲弃她不顾,我不管谁管?所以,我接受了对孩子的监护权。对于原告指责我们打得她离家出走,我不承认,那是不可能的,她是诬告,我敢上法庭与她对质。在我哥病重期间,我们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来?她离家出走的原因是逃避责任,逃避现实。我哥病故这么长时间了,她突然回来争夺孩子的监护权,为什么?不就是为了那套房子吗?孩子只是个幌子而已。

  我是怀疑原告有外遇,也和我哥提过,因为我们家人有理由怀疑,她在过年时不知去向,只留下我哥一个人过年,这合理吗?在我哥病重期间,就算是绝症花大钱治病没多大意义,但他们夫妻8年,花几千元治病不应该吗?就算家里没钱,但她能不能和亲属们借钱应急呢?她父母月收入3000余元,难道不能借点?眼看着自己的丈夫患了绝症,就是没钱医治,作为妻子,为什么不陪他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程?现在想要房子要女儿,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的,她有资格吗?”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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