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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权处置子女的财产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4:29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呼市热线4965599消息(记者 周利华)昨日,本报读者小姚向记者咨询,父母能否随意处置子女的财产?

  小姚今年15岁,读初中二年级。上月初,她的姑姑因病去世,姑姑终身未婚,留下一笔不菲的遗产。姑姑临终前留下话,说这笔财产留给小姚,用作她日后上学的费用。平日里不务正业、赌博成性的父母亲得知女儿获得巨额遗产,便要求女儿给他们一部分钱以作赌
资。小姚不给,夫妻俩便骂女儿“忘恩负义”,他们把小姚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不容易,而且女儿现在还是未成年人,还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女儿的财产也就是家庭的共有财产,应由父母为其保管。

  为此,小姚向记者咨询她的爸爸妈妈是否有权处理女儿的财产。呼市大学西路街道司法所所长李海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子女继承遗产所得的财产,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享有管理权、收益权及动产处置权,但应有利于子女成长、维护子女利益。父母在管理和保护子女的财产时,除了出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等方面合理需要外,不得随意侵犯和处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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