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台办称台湾渔民捕鱼权益将受积极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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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04:26 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负责人13日向新闻界发表谈话说,新党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之际组团来访,纪念全民族抗战的伟大胜利,弘扬中华民族的浩然正气,表达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台独”分裂、推动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强烈愿望和态度,获得两岸同胞的肯定。 这位负责人表示,新党此次组团来访,富于重要的意义。他说,大陆方面将认真研
中共中央台办负责人表示,对于新党提出的进一步便利台湾同胞往来大陆的建议,将会同公安机关继续推动如下工作:第一,做好已开始实施的扩大为金门、马祖、澎湖地区的台湾居民签发1年有效多次来往大陆签注范围的工作。第二,对在大陆居留1年以上的台湾居民根据需要签发1年至5年有效的居留签注,台湾居民凭该居留签注在大陆居留和入出境,无需再办理入出境签注手续;对1年(含1年)内需临时或多次来往大陆的台湾居民,根据需要签发一次或多次来往大陆签注,无需再办理居留签注手续。第三,公安部已授权上海市、江苏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争取于今年10月份开始实施。 对于新党提出的维护台湾渔民在钓鱼岛附近海域捕鱼权益的关切,我们重申: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属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两岸同胞对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肩负共同的义务和责任。我们高度重视并积极保护包括台湾地区渔民在内的所有中国渔民的合法权益。 相关专题:台湾渔民捍卫渔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