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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周刊:中国军衔变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5:00 新世纪周刊

  作为军队中等级的一种标识,军衔在中国军队中的变迁过程也反映了中国军队的建设和发展过程,而此次《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的出台,又一次将军衔制度的改革向前推进了一步。

  近日,中国出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根据这个《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在全军实行文职人员制度。面向市场招聘文职人员,这是中国军队用人制度的一项
根本性改革。它通过建立开放灵活的进出机制、竞争择优的使用机制,将最大限度提高人才的使用效益,从而增强中国军队适应信息化战争的能力。

  追溯军衔制度

  军衔制度是在资产阶级反对封建贵族等级制度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军事制度,产生于15-16世纪资本主义萌芽和职业军队建立的时期。

  这时期的军衔制度是封建社会依据出身门第世袭官职的旧传统,建立的以劳绩战功获得职位的新规则,为平民出身的军人提供了进身之路。这一制度的建立和推广,推动了军队的建设。可以说,是社会进步在军事上的反映。

  军队中建立军衔制度,有利于军队的统一编制、作战指挥和管理训练,有利于军队的组织纪律,有利于提高军人的荣誉感和责任心,也有利于加强人事工作的制度化等。

  解放前的军衔探索

  军衔制度的建立在中国军队的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实际上,中国军队在战争时期也曾经酝酿过建立军衔制度。

  1937年8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即八路军)。同年10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华南和华中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

  这时,中共的军队开始酝酿实行军衔制度,曾设想“拟照国民革命军编制区分,规定部队中各级干部之等级(三等九级制)。”但由于条件不成熟和国内形势的变化等因素,这一设想没有实现。

  只有个别人因工作需要才获得了军衔,如八路军中一位叫罗梓铭的将领就获得了少校副官军衔。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共两党签订了“双十协定”和“停战协定”等一系列文件,军队酝酿“国家化”。

  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开始又一次酝酿在军队中建立军衔制度。而这次制度变革因内战的再次爆发而中止,也只有个别人因工作性质问题而有了军衔,如驻“北平军事调停处执行部”的成员就获得过少将、少校等军衔。

  新中国军衔盘点

  中国共产党的军队在建国前两次拟定的军衔等级均是按照当时的国民党军队的等级设置的,设六等十六级,将官、校官和尉官各设上、中、少三级;准尉设一级;军士设上士、中士、下士三级;兵设上等兵、一等兵和新兵三级。

  建国后,中国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被提到了国家和军队建设的日程上来。建国之初,中共军队就开始着手为实行军衔制度做准备,并准备在1953年全军实行军衔制。由于当时军队组织编制还未确定、兵役法还未实施等因素影响,所以中共军队的军衔制度到1955年才开始实施。

  这次军衔共设六等十二级,分为元帅;将官为大将、上将、中将和少将;校官为大校、上校、中校和少校;尉官为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和准尉;军士为上士、中士和下士;兵为上等兵和列兵。至1965年军衔制度废止,中共军队第一次军衔制度实行了10年。

  20世纪80年代,中国军队已不能适应世界军事潮流的发展。在百万大裁军后,为加强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中国军队于1988年恢复了军衔制。这次军衔制取消了元帅、大尉和准尉。这对建设一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的中国军官队伍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现阶段军衔改革

  文职军官虽然被称为“文职”,但还是现役军人。实行“文职军官”制度,是中国军队对用人制度改革的一个初步尝试和探索。

  随着世界军事变革潮流的到来,战争对军队的战斗力提高、兵器的技术含量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精干战斗部队、保留技术骨干等都是中国军队面临的新课题。为此,中国军队在恢复军衔制时,设立了“文职军官”制度原则。

  文职军官大部分是从事技术、后勤等方面的人员。这对中国军队规模的缩小没有起到多大作用,但对用人制度的改革却迈出了一大步,对保留技术骨干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目前,在世界各国军队人员规模中,中国军队规模是最大的。这对中国在国际舞台上是十分不利的。一些国家往往以中国军队人数过多为借口来对中国施压。

  编外与编内

  文职人员制度与文职军官制度是两种不同的制度。文职军官是属于现役军人,文职人员则不属于现役军人。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军队,一般由两部分人员组成,一部分是严格实行服退役制度的军人,一部分是基本上不受服役期限限制的文职人员。

  军队文职人员,世界上通常是指在军队中服务的非现役军人。然而,划定文职人员的方法各国又不尽相同。如有的国家把由军费支付薪金和各种补贴等费用的非军人算作文职人员,其虽在军队服务,但由国家支持薪金的人员则不属于军队文职人员的范畴。

  如美国国防部和三军种部的正副部长、助理部长等官员,以及在军队中担任生活福利工作的雇员,因为他们的薪金不是由军费支付,就不属于美军文职人员范围。

  实际上,军队在十七世纪前没有文职人员。因为那时军队只有陆军和海军,陆军也只有骑兵和步兵两个兵种,海军装备也只装备帆船和桨船,作战手段也只有舷战和炮战,那时军队的兵器技术含量比较低。

  而随着军队兵器技术含量的增大,军队需要更多的技术人员服务。因技术人员的培训及掌握各种技术需要较长时间,所以不受服役年限限制的人员——文职人员就成为军队需要的“编外人员”。这些人员能够担负起更多的技术工作,以适应军队技术装备发展的客观需要。

  文职军人“四利”

  目前看来,随着中国人民解放军武器装备技术含量的提高以及世界军事形势的发展,中国军队增加文职人员这一“血液”是当务之急。这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一是可以扩大和加强军队专业技术力量。随着军事技术的发展,军队专业技术的分工越来越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这些技术人员只依靠军队自己培养是不可能满足的,因此,军队需要的这些技术人员就必须依靠社会力量,从社会这个大人才库里“摄取”。

  而依据这次颁布的条例,军队就可以根据需要,有目的地雇用那些军队缺乏但又急需的人才。军队无需对这些人员进行培训,他们就可以胜任某种技术工作。外军普遍认为,使用文职人员省钱、省力、省时间,适合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二是有利于保留技术骨干。文职人员不受服役、晋升和退役等限制和约束,年龄也可以大一些,可以较长地从事军内的某种工作,也可以弥补军官频繁调动对业务部门建设的影响等。这对保留军内各技术部门的骨干是非常有利的。

  三是有利于军事训练,加强战备。文职人员不列入国家规定的兵员数字之内。这就可以使大量的军人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进行军事训练。这对军队战斗力的提高是非常有益的,也是非常重要的。

  四是有利于节约军费的开支。使用文职人员能够节省训练费用。文职人员一般都具有专业知识和技术特长,进入军队工作一般无需进行频繁的训练即可胜任本职工作。因此,使用文职人员可节约一笔相当可观的训练费用。撰文/韩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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