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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州四名“卖刑”政法干警收受贿赂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6:33 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7月19日电(记者张先国)记者从19日召开的“湖北省政法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湖北省随州市依法严肃查处了曾都区四名政法干警司法腐败窝案,这四名政法干警因收受贿赂为一名犯罪嫌疑人开脱罪责被判刑。

  据随州市政法委书记刘菊生介绍,2001年8月30日晚,随州曾都区东城柏树巷发生一起杀死杀伤各一人的重大刑事案件。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侦破此案,先后将参与
作案的其中五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因案情复杂,主犯未能到案,曾都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上述五人八到三年的有期徒刑。

  此后,公安机关加大追逃力度,又先后将另外3名团伙重要成员抓获。今年元月,随州市检察院公诉处办案人员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案件当事人、城区私营企业主刘文武为了使其参与作案的胞弟减轻处罚,曾向曾都区公检法部门少数干警行贿。

  今年初,公安机关与检察院联手,将刘文武抓获,刘交待了向政法干警行贿的具体事实。鉴于涉案干警多年从事刑事办案工作、反侦查能力很强的情况,市委决定由市纪委、市检察院联手开展调查,初步查明了刘文武先后向主办此案的原曾都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兼四中队队长张金文、曾都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刘永明、曾都区法院刑一庭庭长常江波、刑一庭支部书记、院审委会委员顾光元等四人分别行贿5万元、2万元、2.9万元、1.5万元的情况。上述四人受贿后,均在职权内为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开脱罪责。

  最近,随州市广水市法院对四名政法干警受贿案进行了审理。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张金文、常江波、刘永明等三人分别被判处六年、二年零六个月、二年的有期徒刑,顾光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完)(责任编辑:孙佳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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