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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人不可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6:55 新民周刊

  线人不可滥

  线人不能普遍化,否则会加大社会的诚信危机,对社会凝聚力构成挑战。

  撰稿/杨 江记者 顾云尧

  剖析倒戈诱因

  潮汕地区依靠悬赏举报的方式打击制假贩假,非但没有取得预期效果,反倒陷入了打假线人与制假者合谋共同逃避政府打击的怪圈。

  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学系主任章友德教授分析了打假线人涌现的背景,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经济等领域变得越来越复杂,对政府部门执政能力提出考验。迅速实现市场秩序的规范,成为这些部门赢得社会认同的最好方式。由此,必然促使一些部门采取不同寻常的方式,比如悬赏举报发动线人打入造假集团,以期将堡垒从内部攻破。

  章友德说,有人喜欢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舍取来指责线人的行为,但忽略了线人出现的背景,那就是原有的道德观、集体主义观在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进程中,已经受到极大冲击。人们变得比以往更务实,这个“实”其实就是个人利益的得失。我们可以发现线人几乎都是来自贫困地区,他们如何实现个人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到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地区打工成为一个出路,而到造假企业打工,获利更多,所以我们会发现,很多线人在成为打假线人之前是造假企业的工人。

  他们中的一批人较早意识到政府整治无序市场的决心,会在老板与政府之间做权衡。他们与政府合作以避免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受到损害。在他们看来,一方面政府有这个需要,另一方面与打工相比做线人收入更高,而后者对他们更重要。

  章友德认为,当道德号召力抵不上经济诱惑时,政府用悬赏方式是一种现实环境下的现实选择。但一些部门的认识误区在于,他们本身就认为线人只是为了一己私利,所以对线人并不认同,也就导致对线人的保护缺失,甚至出卖线人。

  他说,相对造假者与打假部门,线人是最理性的,他们的一切转变,都是基于环境变化作出的现实选择。当初举报造假,你不必骂他吃里扒外,或者把他拔到多高的思想境界加以褒扬;对后来的倒戈,在否定的同时,也应有一些客观的理解。

  造假者清楚地知道,线人需要的只不过是钱,因此他们会用更大的利益收买线人。经济利益的地方化、部门化,使得一些政府部门利用线人在短期内收到整顿效果之后,开始“约束”线人,防其“搅局”,甚至在线人和造假者之间牵线搭桥。这样的做法对线人产生了误导。更多的是,一些部门预先对线人贴上了“非公德心”标签,由此,在维护线人安全、兑现承诺方面大打折扣。

  这些认识和做法,直接使得线人对这些部门失去信任,在造假者利诱之下作出二次选择,权衡经济利益与个人生命安全后转为保假者。

  线人不能普及

  把视线移至打假外,可以发现线人正出现在走私、贩毒、污染等越来越多的领域。今年年初有人大代表提出在反腐败斗争中引入线人。

  对此,上海政法学院法律与公共行政研究中心主任杨寅教授认为,这是一种剑走偏锋的方法,线人并不能成为解决问题的根本方式。

  杨寅说,线人目前在国内出现较多的是在四个领域,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法院)、侦查机关(公安与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只有国家安全机关有发展线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法院没有必要,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出于办案的特殊需要可以考虑,但行政执法领域最好淡化。”

  他提醒,使用线人一定要谨慎,而且线人搜集证据的程序都应当合法。如果是行政领域的线人,就要厘清线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目前行政领域使用线人没有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向线人支付的奖金从何而来?显然不是行政预算,往往是通过预算外的收入支付,很多时候违反了行政法规。“这样就容易滋生黑洞,我对行政执法领域出现线人基本持否定态度。”杨寅说,行政机关大量使用很多线人并非什么创新之举,反倒应该反思一些部门的执法能力。

  他强调,有关部门还要对线人行为加以约束,不能随意侵害到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线人构成犯罪时应该追究法律责任。“美国也有大量的线人活跃在一些领域,但他们很注重程序的合法性。而这正是我们所缺少的。”杨寅说。

  在谈到越来越多的“新闻线人”时,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周胜林说,新闻线人来自各个阶层,拥有不同资源,捕捉的新闻也更具广泛性和多元性,因而成为了记者的“千里眼”、“顺风耳”。但新闻线人良莠不齐,第一种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心,不以营利为目的,第二种以报料为谋生手段,而第三种则心术不正,利用线人身份甚至打着记者的幌子借机敲诈,或泄私愤、报私仇。“这种行为实质与敲诈勒索并无二样,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也破坏了媒体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周胜林认为,媒体应承担起对新闻线人引导教育的责任。“记者应该有意识地引导线人用合法的手段挖掘新闻,并向线人灌输一些基本的新闻理念和新闻道德。”新闻线人“主观为私,客观为公”,媒体应加强对他们公民义务与公德心的引导改造,而非一味为钱“报料”。

  悬赏弊端

  章友德认为,用钱交换信息的方式,在无形中使公众认为社会问题的解决只是政府的事情,于是就用手头掌握的资源与政府讨价还价。杨寅也指出,悬赏举报如果推而广之,将使得社会成员对自己的公民义务更加漠视。

  章友德说:“悬赏举报只是一种权宜之计,有关部门应该引导社会公众认识到,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是所有公民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并积极参与进来。一旦线人普遍化,会加大整个社会的诚信危机,人人自危,对社会凝聚力也将构成挑战。”

  他说,在一个复杂的社会中,政府部门要实现执政目标,履行对社会的责任,的确需要在制度创新上下功夫。但解决问题有很多方式,悬赏只是其中之一方式。

  但这正是摆在一些部门面前的尴尬问题:似乎找不到比线人更好的方式。章友德说,我们目前实行的多是结果式管理,也就是说等到社会出现了造假、腐败等问题,而且已经是对社会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后果的时候才会加以补救管理。

  “不能总在出现后果时才用悬赏方式应急,要对可能出现的社会问题有预知判断,从体制机制方面作出应对,防止其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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