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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作客新浪(实录2)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16:19 新浪网

  主持人小马:我想刚才李恒远先生已经说得非常详细了。

  网友:很多您说到的内容我们原来想了解到底没有太多途径了解到。

  主持人小马:我们既说环境维权意义以及现在存在问题,以及现在我们开展工作,非常详细。其实我觉得对于我来说算是一个在资讯比较发达的平台上工作的人,但这些东西很
多我并不知道。

  网友:现在在环境维权方面有一些什么样的政策和法规,我们老百姓通过什么样途径维护它?

  主持人小马:刚才李先生说到了设立法律服务中心,也有热心电话,106608888,当然可以打这个电话请求帮助及参与到维权基金的积累中。

  问一下法律服务中心的陈主任,如果我打这个电话,我将得到哪些具体帮助,或者你认为在使民众参与环境维权中,我们现在哪些不足?

  陈茂云:现在我们初步设想特服号通过社会捐助方式,每一个关注环保的人,关心环境维权的人献出一份爱心,刚才李副秘书长介绍的,通过发短信方式1-30任意一个整数相应捐款数额,成为一个专项基金,专门用于环境维权方面工作。如果你拨通特服号会给你回一个短信提醒,介绍一下特服号功能,同时发一些关于环境维权小常识、小贴示,如果每个月发都有相应的信息,相应的环境小贴示给你回复。目前平台已经开通,随着工作不断深入逐渐改正,通过更多渠道掌握环境维权方面更多消息。

  主持人小马:想替网友问一下,比如我捐赠30元钱,我还想更多捐助有没有其它方法?

  陈茂云:也有其它方法,特服号只是捐赠一种形式,还有一种形式在环境基金里面直接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直接向这个基金捐款,这个基金目前也已经设立,也有这种渠道,基金的使用也是用于环境维权方面。

  主持人小马:接下来第三个方面,基金的使用怎么样,是否向捐助他的民众透明化?

  陈茂云:基金现在国家有一些管理规定,民政部要求每年基金使用是有审计,因为我们是一个新设立的基金,将来使用的时候会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和有关部门的要求来透明的、高效益使用社会捐赠的基金,用于社会的环境。

  主持人小马:刚才李副秘书长说到关于环境维权,每个百姓或者公民都有知情权。基金使用我们通过什么渠道有这个知情权?知道它的使用投放哪些环节?具体通过哪些渠道知道?

  陈茂云:基金按照现行管理规定,每年要通过社会中介机构,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年报是向社会公布的,这个会比较详细的披露,包括详细的收集情况,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这个基金今年刚刚设立。我们也会在有一些重大维权行动的时候,也会以适当方式,比如通过我们网站披露相关信息。

  主持人小马:我也跟各位新浪网友说,大家刚才听到李副秘书和陈副主任解答,尤其关于基金捐助及使用情况,大家如果想为中国环保维权出一份力的话,建议大家拨打这个号码,这是很好渠道。因为可能原来我想参加环保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基于很多人都是时间、工作原因没有这个平台不是特别方便捐助。而现在我们有这个平台,再说一遍这个号码,10660888。

  网友:我特别喜欢陈老师,您是中华环境形象大使,原来我不知道,您对中国环境保护工作有什么看法?

  陈铎:我是比较早,也跟很多同志一样,是关心我们国家环境问题的。几年前我还是中华环保基金会的成员,现在也还是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的常务理事,现在又有一个中华环境大使这么一个头衔,这么一副担子压在肩上。要说环境问题,作为政协委员经常在政协会上谈自己意见、看法,也写过一些提案。可以这么讲,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既是公众的权利,也是公众的一个义务。

  我想大家都很关心你自己生活环境是这样还是那样,是怎么样更好,怎么样那么差,有很多很多都关心国,所以也有不少情况,也曾经反映到我这过。但到了我这,我们在节目里,电视节目里不是都能够去反映,都能够去回答解决,毕竟我参与的一些节目,并不是《焦点访谈》,所以有时候倒觉得也真是有难度,反映的渠道没有。

  所以我曾经在去年的政协会讨论的时候我又提出过一个,像刚才李副秘书长提到过,我们公民对环境的权益到底有多少,说起来人民当家作主,我们有权利要说,但是究竟怎么说呢,家里人说,说了没有用。也呼吁过,也有同志明确提出过,首先我们要有知情权。所以后来我们在大街上也看到了,空气质量、噪音多少分贝多少分贝,这个是一个公之于众的一些环境的情况,公众都还知道是这样,我这几天是什么样,知情权当然我们看到的报纸上的街头电子显示屏那是一部分。还有一些,在我这个校区附近,或者在我家旁边有一个新的项目,什么什么工厂,它建起来了,也许我说这个问题对北京不是太明显,因为北京现在介意了。在有些城市突然冒出一个地基,突然冒出一个工厂,这个工厂干什么?是化学工厂、造纸工厂还是服装厂不清楚,它对我们这么近的生活有什么影响不知道,如果它是造纸厂,如果它是化工厂,它可能对我们产生的危害,对我们自己生活的环境影响是什么也不知道,好,估计到化工厂可能产生是什么,造纸厂可能产生的废水废料对我们什么影响,他说我有环保措施,处理了,你怎么处理,处理以后达到什么标准,你知不知道?又不知道,你去问厂家,他能告诉你吗?也许他根本不理解你,根本不告诉你,甚至于封的严严实实的,这个不行,我没有真正知情,作为一个居民。在国外这样例子很多,你在社区父附近有什么动作,搞什么,社会全体人都有权利表态。甚至一个人反对,也许这个项目也许重新勘测,也许重新迁制。

  我们离这个比较远,中国人口多,事情多,不可能因为一个人表示反对意见一定怎么样。但是如果这个意见是对的还会重视,有关方面也会认真考虑,这个知情权我觉得实际上我们在很多方面有时候可能还是比较薄弱,恰恰我觉得知情权,我们环保系统,环保工作者要大力告诉大家,你有什么权利,刚才秘书长已经讲得比较清楚,你要掌握这个权利,运用这个权利,帮助我们环保监督部门执法机构来参与监督,这个也依靠政府一起来做,因为报批项目、审批项目是有关部门都要经过一定审查,但是也可能就有搞名堂的,搞名堂那不可能执法部门都管得那么细,都看得那么清,都了解那么透,所以就有一个公众监督,知了情他就能监督,不知情无法监督。

  还有一个原来的环境保护法提出一个,只有一个检举权,不具备按照执法主体资格。在遇到污染或者环境破坏的时候,除了直接受害人,其他人不能提起公诉,只能向环保部门投诉,投诉和公诉是两回事,我不是节之受害我没有办法提出来,这就受影响。所以有些朋友觉得应该要有一个公诉权,这个当然还涉及法规的问题。

  还有一个就是平议权,他做到哪个程度,和标准怎么样,这个项目立的怎么样,跟知情权有密切相关的,知了情我还平议他,是这样还是那样,对整体大部分来说,是有利还是不利,如果不利,有权提起公诉,有权我们制止。

  这三点作为对他们的补充,希望我们公众装在脑子里。现在从中华环保联合会来说,有一个环境维权法律中心,你还不太清楚找他们,帮你一起把这个事情解决,过去是我找谁?找居委会,找哪搞不清楚,现在有这么一个机会,我们正式让公众们知道,你们有什么对环境方面的意见、情况不清楚的,对权利不清楚,或者你们发现了情况但是没有办法反映的,没有办法制止,没有办法如何找法律中心,我想这个对我们的真正公众参与到环保里面来,关心、爱护和建设我们好的环境是有大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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