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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记者来自老百姓-专访揭黑记者王克勤(2)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18:00 南风窗

  宣传干部与企业副总

  《南》:在这之前你不也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宣传工作者”吗?什么时候你的思想开始转变了?

  王:我做的第一个调查性报道严格地讲是舆论监督,是在1990、1991年的时候;第一
个揭黑报道是1991年的废品市场黑幕,那是真枪实弹,人家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

  那会正是发展乡镇企业的时候,一些国有企业成型的机器设备被按废铁的价格买出来,然后再倒卖给乡镇企业,实际上是盗窃国有资产。我的一个同学介绍我进了这个圈子,混了将近20天。有一天其中一个老大请大家吃饭时忽然一拍桌子,两个人就用匕首把我架住了,说你是“公家的”(指公安),你想坏我们的事儿,我说:老大你怎么能诬陷人呢?你凭什么说我是公家人?他说很简单,你跟我们这么久时间了一笔生意也不做,你什么意思呀?我当时也很紧张,停顿了几秒钟才说,老大是这样的,我说我前一阵子算过一卦,卦相不好要破财。兰州人在生意场上很信这些东西的。这时候里面有两三个人,平时常在一起喝酒,出来替我打圆场。这场虚惊就算熬过去了。

  过了两三天我赶紧溜出去,写了一些东西,当时影响比较大,对我以后的整个新闻路程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甘肃省省长贾志杰看到后作出批示,省政府召开常委会和省长办公会,请我这个二十五六岁的毛头小伙子作专题汇报。物资局等几家单位在会上反驳,说他们没有任何问题,我拿出大量他们下属公司或集团单位盖着大印的证据,贾志杰当时就把那些人狠批了一顿。我提的四条意见很快被省政府接纳了,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甘肃物资市场整顿工作。贾志杰握着我的手说:我代表甘肃省委省政府,代表全省人民感谢你。我的印象非常深,这是一个很大的荣誉。拿笔写文章同样可以参政议政,影响国家体制政策的调整,从那时候我就树立起这样的信念。

  《南》:听说做记者前,你还当过一家企业的副厂长?

  王:我1984年工作,一毕业就分配到兰州市政府,在党政机关搞文秘和宣传,给领导写材料。之后在兰州市进出口贸易公司干过,又在兰州外贸冶炼厂,当过副厂长,后来调到《兰州经济报》。

  我在兰州外贸局的时候,外贸局要办一个冶炼厂,研究报告、可行性论证,包括许多协调工作,都是我搞出来的,所以当时把我任命为副厂长,厂长是局长的女婿,我们联手把这个厂建起来。投产以后,任命的时候就没我的份了,我只能做一个小科长。我咽不下这口气,就往报社调。

  干了几年以后报社人事调整,领导矛盾激烈,我被打下去的时候是记者部主任,下去以后任命我做广告部主任。于是就开始混日子,这期间还在一家合资企业任过将近一年的常务副总,偶尔写些稿子,当时想去做生意。

  《南》:为什么没有最终成为一个生意人?

  王:在合资公司任常务副总期间,有一件事情对我刺激很大。我当时有车,薪水能拿三四千,这在90年代中期,还是很诱人的。老板吃喝嫖赌,那是老板的事,咱也管不了,但有一件事情当时把我惹怒了,三四百个来自农村的小姑娘、小男孩,四五个月领不到工资,身份证全部押着,虽然企业的经营状况不够理想,但是足以把这些人的工资发下去。

  这个老板在兰州当时最豪华的酒店里包着三四个小姐,每天消费大概在两万多块钱,所以当时我非常生气,有几次拿着工资表叫他签字,他不签,我跟他大吵了两次。后来我觉得我干得再好也是在为他的挥霍无度创造财富,反过来我恨自己,捍卫不了工人的利益。

  《南》:其实做新闻的过程中可以做监督报道,也可以做一些商业性报道,两方面都不耽误。你尝试过吗?

  王:商业报道大概在90年代中期的时候我也做过,我任广告部主任的时候跟一些企业的老总交往,老板在我们报上做专版,企业在我们报上做广告。后来我为什么不去做这些了呢?我有一个很深的感觉,尤其到北京以后,大多数媒体都强调对企业老总的访问、对官员的访问,我见过有的记者因此挣了很多钱,但我做不来。说实话我觉得跟这些人在一起的时候,缺乏平等和互相尊重,与其这样我何必还追着人家、听人家吹?

  《南》:假如有的老板很尊重你呢?

  王:这里面有一个前提,我觉得我对一个人的尊重不是因为他的权力或财富,而是道德的认同,我宁愿在道德面前低头。

  正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功利的社会,底层的农民和城市贫民既没有说话的能力、权利,也没有说话的平台,我觉得我们应该更多地站在这个角度为他们发出声音。我母亲现在还在种地,我的弟弟妹妹因为国企改制下岗,现在还失业着呢,我说中国城市底层老百姓的这种命运和苦难,就在我身上,天地良心,我不替他们说话我替谁说话?

  我弟弟和弟媳妇都下岗了,后来自己搞了个小作坊,搞很笨重的工业加工,一年能赚一万来块钱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妹妹下岗后到处打工。这就是我一直关注国企改制的原因,因为我弟弟妹妹们的企业是怎么改的我都看在眼里。我有几个中学同学,都在区级单位干过,后来因为跟区委会的关系好就把区里的宾馆和大企业,通过法律关系变成自己的,公务员摇身变成了私营企业家,分到上千万的资产。公共财富就这样被转移,我觉得这个社会不应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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