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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如何看待湖南临湘市副市长用受贿款扶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0:09 新浪网

  湖南临湘市副市长用受贿款扶困济贫,被判受贿罪,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受贿所得9.5万元及1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1、您认为湖南临湘市副市长拿受贿款扶困济贫是否构成受贿罪?
构成受贿罪,赃款的去向不影响受贿罪的构成。
收受的财物全部用于公务活动,没有据为己有,不构成受贿罪。
说不清
2、您认为法庭对湖南临湘市副市长的判决是否公平?
公平
不公平
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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