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友:为人民服务不应有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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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1:59 新浪网 | |||||||||
2005-08-02 10:27:11 新浪网友就湖南临湘市副市长拿受贿款扶困济贫引发争议发表评论 IP:218.56.37.* 目前工程招标制度存在漏洞,这是一部分人一夜爆富的途径之一,现存的制度又不能及时修改合理。
因此,调节商人通过政策、制度漏洞巨额所得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 关键是怎么调节,是个人收取,还 是政策调节,现在还没有有效的措施。 在这样的前提下, 余个人收钱为民办事,应该属于一般意义上的打富济贫,是为人民服务的,符合我党的宗旨。虽然个人行为不阳光,但只要是为人民服务 ,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手段和形式是可以多种多样的,不应该受到 过多的责难和谴责。 何况所谓的受贿还是余自己说的,如果余说:我这是为政府办事、为扶贫济困筹集资金,是不是就不应该是违法受贿,而应该受到表扬和奖励呢?! 党中央不断号召我们每个党员干部: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利为群众所谋. ..... 上......要把想问题、办事情、干工作好坏的标准建立在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上~....... 现在余斌这样做了,虽然方式方法不应提倡,但也是贫穷的财政状况所致,一个分管财政、城建等多方面工作的副市长,一年财 政划拨的费用只有10000元,这是什么市长啊,这样可怜的费用 用在那个方面的工作上都是沙漠中的一滴水,能干成什么工作呢。面 对这样窘况的市长,为了干好工作,他不到处化缘能行吗????? ?? 一个市长为了开展工作,到一个单位要求经济支持一下的现象比比皆是,好象也不违规违法,大家也感觉习以为常。而对于为了工作和扶贫济困,接受人家主动送到手的费用(为了自己的私 利才称之为钱财)我们就感觉不舒服,横加指责呢,这岂不怪事?! 余斌判刑,说白了,这既有某些人对余斌以前工作作风的报复和打压,也有教条执法、僵化执法之嫌。当然,我们也不应该赞成余斌的做法,他应该接受警示教育。但我们更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机制的建立和健全上,尽快建立起一个相应的有效机制,把各方面的工作做好。 在这里,我们一定要牢记一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不是一句空话,也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每个党员干部实实在在的行动。 也不要忘记党中央切切告戒我们: 要把想问题、办事情、干工作好坏的标准建立在群众满不满意、高不 高兴、答不答应上....... 为人民服务,不应有罪 !!! 相关专题:副市长用受贿款扶困济贫引发争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