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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兴宁煤矿透水事故发生后65名管理者逃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5:06 中国青年报

  据新华社兴宁8月8日电(记者 赵东辉 徐清扬 王攀)记者8日晚从兴宁“8·7”透水事故现场获悉,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政府今天向社会发出通告,敦促65名发生事故后擅自离开矿井的管理人员返回矿部。

  广东省兴宁市黄槐镇大兴煤矿于8月7日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00多人被困井下。为尽快查清透水原因,核清井下人数,确定最佳抢救方案,兴宁市政府敦促大兴煤矿离矿的管理
人员于本月9日下午3时前返回矿部或回电(0753)3403899与兴宁市抢险组领导联系,并在2天内返回矿部。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这份通告列举的管理人员共有65名,其中包括大兴煤矿主井负责人曾昌泉、主井副矿长曹汉松、副井主管曾伟平、副井矿长何云山等。

  兴宁市市委办的一位负责同志告诉记者,这些离矿的管理人员是发生事故后因为害怕而逃跑的,他们怕承担责任。

  另据记者了解,大兴煤矿老板曾繁金、技术总监罗贤昌目前已经被公安机关实施监控。

  调查显示,该起事故完全是由黑心矿主造成的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首先,该矿山“证照不齐”,缺少工商营业执照、国土资源部门的采矿许可证等证照,属于典型的违法经营;其次,该矿山在7月14日兴宁罗岗镇发生一起煤矿透水事故、省政府要求当地煤矿全部停业整顿的情况下,存在违规经营状况,多名工人及其家属向调查组反映指出,矿山在7月14日后并没有完全停产,并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说:“这是一起典型的‘矿主赚钱、矿工受难、政府买单’的恶性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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