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8月1日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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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4:35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罗杰)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运管局了解到,从8月1日开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开始实施。这就意味着车主修车后,可以得到相应的“保质期”承诺,新规定明确指出,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完成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后,将享受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的质量保证期,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将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示,明码标价。
★运管部门:规范了维修市场 据自治区运管局的郭莹科长介绍:新规定的出台,意味着车一修再修,却怎么也修不好的现象得到遏制。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修理工对将维修的车辆实施“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规定》对整个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方面一些重大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包括经营许可、维修经营、质量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规定》的实施将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维修企业实行分类许可;引导专业化经营,鼓励连锁经营和建立救援网络完善服务功能;实施质量保证期制度,提高维修技术人员素质,建立质量信誉考核机制,加强动态管理。 一、细化了行政许可项目和内容。依据维修车型种类将机动车维修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它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将汽车及其它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将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 二、结合现有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通过鼓励其实现网络化经营和品牌经营,引导建立机动车维修救援服务网络,逐步形成机动车维修综合性“医院”和专业化“超市”,以满足不同“病车”的要求。 三、建立了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明确了不同车型的维修质量保证期,强调了质量保证期内企业和车主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管理部门对质量纠纷调解和责任认定办法。对质量保证期的具体指标还按照维修车型和维修类别进行了分类规定。 四、提出了对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实施全国统一考核制度,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 ★维修企业:假配件、价格高一律叫停 针对汽车收费不透明现状,新规定要求,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要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示,明码标价。车主结账时一定要向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索要正规的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维修方如不提供,修车者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同时,新规定还对一些细节进行了明确要求,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托修方自行处理。机动车生产厂公布其维修技术资料和工时定额。 对此,内蒙古瑞通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韩总经理表示,虽然目前没有看到《规定》的具体内容,但是,作为一家维修企业对此非常欢迎。一方面,新的规定出台将使汽车配件的流通和管理更加规范,可以避免一些小厂家以假乱真,牟取暴利。另一方面,新规的出台间接地促进了维修行业市场优胜劣汰步伐的加快,确保市场的规范性。 此外,就消费者为业内的种种不合理的维修黑洞叫苦连天时,新《规定》对目前维修业内存在的假配件泛滥、配件价格混乱、夸大故障要高价等“猫腻”行为一律叫停。据了解,目前呼市市面上的汽车维修配件还没有全面实行明码标价,配件价格往往是修理厂说了算,修车收费很不透明。店里也没有关于零配件的价格公示牌。 ★明码标价:路边店面临淘汰 针对《规定》中关于维修的质量保证期延长和汽配明码标价等条款,内蒙古瑞通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韩总经理说,作为一家一类维修企业,明码标价是应该的,只有明码标价才会让用户放心。而且一类维修企业在设备、厂房、技术等方面都必须达到国家维修企业的标准。目前呼市有一类维修企业24家。而一些没有维修质量保证期的路边店将失去生存的能力,设备、厂房、技术、完整的管理技术都没有。而大部分汽修厂也由于汽配的明码标价将失去大部分“利润”,所以,很多中小型汽修企业将面临整顿、改制甚至倒闭。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很多维修厂的零件都是零库存,没有配件也就没有所谓的明码标价,新规定的出台,还需要消费者具备基本的识别真假的能力,而进一步完善维修厂的配件采购、使用制度则是当务之急。 ★车主:修车有保障了 “1月份,花2000元换的大八字轮(东风牌货车)用了只有4个月,大八字轮齿轮便打了5个,只能重新花2000元购买,维修质量没有保障。这下好了,《规定》下来了,我们修车时就有保障了,不用担心再花冤枉钱了。”从外地来呼的大车司机石厅如是说。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