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大兴煤矿透水事故教训极为深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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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6:1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11日电(记者刘铮)记者11日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广东省梅州市发生了两起特大透水事故,说明对事故查处不严、整顿不力,对安全生产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监管不力,教训极为深刻。 安监总局就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大兴煤矿“8·7”透水事故发出通报,指出自7月1日到8月8日,全国煤矿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中,60%是应关闭取缔或已责令停产整
通报说,该矿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属非法开采;7月14日兴宁市罗岗镇福胜煤矿透水事故后,广东省政府决定煤矿停产整顿,但该矿没有执行,属违法违规开采;该矿上半年采煤5万吨,严重超能力超强度开采,事故前井下作业人员多达127人,属严重违规违章;事故后不报案,矿主和主要责任人逃匿,属违法行为。 目前,事故矿井已开始排水,逃匿的责任人员已全部辑拿归案,国务院已成立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展开事故调查工作。 相关专题:广东兴宁煤矿透水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