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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赔偿:没有硝烟的战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4:50 新民周刊

  战争赔偿:没有硝烟的战争

  同样是最初放弃了要求赔款的权力,同样是由民间力量再次提起战争赔偿的要求,中国和波兰得到的结果为何如此不同?

  撰稿/沈 丹

  2005年7月19日午后。东京高等法院判决又一次驳回侵华日军细菌战受害者请求日本政府赔偿与道歉的诉讼。侵华日军细菌战中国受害者诉讼团团长王选坚定地表示,已经做好向日本最高法院甚至联合国上诉的准备。

  60年前,一场腥风血雨的战争早已结束;60年后,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才刚刚开始。

  1972年,中日建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正式发表声明宣布放弃要求日本进行战争赔款的权力。也正是在同一年,韩国人孙振斗因原子弹爆炸受害向日本政府提出了战争赔偿的要求,此乃对日民间诉讼之开端。之后,随着人权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以及受害幸存者自我维护意识的提升,在中国、韩国及许多其他国家的战争受害人陆续向日本政府或企业提出战争赔偿的要求。到目前为止,各国受害人向日本法庭提起的有关战争赔款的诉讼共有80多起,涉及“慰安妇”、强制劳工、细菌战与日军遗留化学武器等各方面。但大多对日民间诉讼未得到满意的判决结果,只有极少数诉讼达成了和解。

  纵观与中国境遇颇为相似的波兰,却发现结果大为不同。二战结束之后,德国共付给苏联660亿马克的战争赔款,波兰获得了其中的15%。1953年,波兰宣布放弃继续要求德国赔款的权力。但之后,波兰陆续有个人和社会团体因本人或家属在二战中受到的伤害向德国政府提起诉讼,尤其是众多曾被迫在纳粹德国服苦役的劳工。针对这种情况,德国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初成立了名为“记忆、责任、未来”的纳粹劳工赔偿基金,筹集巨款对纳粹劳工进行了赔偿。

  同样是最初放弃了要求赔款的权力,同样是由民间力量再次提起战争赔偿的要求,中国和波兰得到的结果为何如此不同?

  对于这个问题,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副所长、东亚历史共同读本《东亚三国的近现代史》中方负责人步平在电话采访中给出了说明。步平认为,中国和波兰、以色列的战时受害情况有所不同,要求民间赔偿的时间也相对较晚,因而无法进行比较。中国对日民间索赔要想取得成功,必须立足于自身的史实,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而对日民间诉讼之所以难以取得彻底的胜利,首先的障碍来自于法律。

  关注前不久的王选细菌战诉讼,东京高等法院在判决书中虽已承认了731部队进行细菌战的史实,但仍做出驳回原告要求的判决。对中国民间要求赔偿的诉讼,法院一般会给出以下两项法条,予以拒绝。

  首先即是所谓的时效“除斥”。日本《民法》第724条等法条规定,在法律上,日本对受害者的赔偿要求有年数限制,限期为20年,一旦超过这一时间,要求赔偿的权力自然消失。

  其次还有所谓的“国家无答责”,即认为战争当时的法律中并没有要求国家对战争被害者进行赔偿,而如果是追究战时的战争责任,应依据战时法律来进行裁决,因而“国家无答责”。

  不少有识之士指出,二战沉重深远,影响巨大,情况特殊,因而此两项法条并不适用。目前,也有部分日本法院在判决中已将这两项法条排除在外。但大多对日赔偿的诉讼依旧败诉,关于这一点,我们如何看待?

  “我们不应单单仅以最终的判决结果来判断诉讼的成败”,步平说,“我认为,要看一个对日赔款的诉讼是否有成效,应该分三个层次。首先看判决结果中是否承认战时日军的犯罪事实;其次看判决结果中是否承认国家应对犯罪行为负责;最后才是判决结果的胜败。就拿王选细菌战诉讼来看,在最后的判决书中,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对前两项事实都予以了确认,虽然最终中方诉讼团败诉,但相比起90年代初中国民间对日诉讼刚起步时,日本法院连犯罪事实都不承认的情况,在法律层面我们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就是一种胜利。能否胜诉、能否获得赔款,也是诉讼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决不是全部。”

  民间诉讼除了受日本法律的制约之外,还有哪些因素正在产生影响呢?

  上海社科院亚太研究所副所长王少普教授认为,我们应将视线投注于日本普通民众身上。“应该说,日本大多数普通民众,对当年日本发动侵略战争,还是有所认识和反省的。”他告诉《新民周刊》,根据最近日本NHK公共电视台的民意调查,反对小泉参拜靖国神社者占46%,支持者占41%。对此结果,日本右翼分子十分恼火。最近,他们之所以如此猖狂,频频出击(中日东海油气田问题、历史教科书问题、靖国神社参拜问题、日韩独岛(竹岛)之争问题),并不是右翼有力量、占优势的证明,而恰恰是其被孤立的表现,显示出右翼企图改变这种孤立状态的尝试。王少普强调,“对日本右翼政客和右翼势力的错误做法,我们应该坚决反对;但同时,应该将日本民众与坚持错误立场的日本领导人和右翼势力区别开来。避免将矛头针对所有日本人,继续大力推动中日民间友好关系的发展。”

  步平赞同这一看法。“关注中国对日民间诉讼发展的整个过程,日本学者与日本友人在其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给予了中方诉讼团很大的帮助。”在王选细菌战的诉讼中,为中方辩护的律师大多是日本人,无论在语言还是在法律经验方面都为中方提供了很大便利。而在日本,支持中方的普通民众与和平团体亦不在少数。“我们的重心不应放在去如何对抗右翼或企图改变右翼,而应更加坚决努力地联合日本当地的友好人士与进步团体,扩大影响,让更多人了解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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