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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万交通罚款去向何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11:21 法制早报

  警方8月19日邮寄出罚单71万份,初步估算罚款金额7100万,百姓希望知道——

  □本报见习记者申欣旺

  2005年8月21日,建设银行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分理处,来交交通违规罚款的人比以往多了不少。

  8月19日,北京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出71万份交通违法告知书。据北京市交管局信通处副处长王建德介绍,首批7 1万份告知书均是8月1日前所有已录入到交管局非现场执法系统中尚未接受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

  这些罚单正是北京采用非现场执法手段后的产物。正是这些罚单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罚单?

  如此之多的罚单无疑是和违反交通规则联系起来的。“目前,北京的车辆数量超过230万辆,交通压力大,各类车辆钻、挤现象严重,超速行驶的事情常常发生。而在‘电子眼’之下,各种违规现象一目了然,导致有记录的违规现象激增。 ”北京海淀中关村一位执勤的交警表示,“这种现象的处罚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就会形成习惯,大家会为了减少处罚而遵守交通规则。”

  但也有不同的声音,有很多司机就反映,“很多执法都是暗中的,我们不知道哪个地方有摄像头,为什么违反交通规则也不清楚,比如拿车速来说,各个地方的限速是不一样的,很多时候司机并不清楚这些规则,那就只有挨罚了”。

  “这样罚款的话总是没有办法控制的,经常走这些路线的司机好一些,第一次走或者外地人根本就没有办法知道,挨罚也是必然的。”一位长跑这些线路的

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

  很多人为此对罚单表示怀疑,认为交管局有创收的嫌疑。燕山大学车辆与能源学院院长韩宗奇教授认为:“如果真的要达到便利通行的目的,交管局完全可以事先告诉司机,哪个地方有摄像头,司机应该遵守交通规则。真正要达到管理的目的,还需要从交通设施的完善入手,建立立体畅通的交通管理系统。”

  北京市政协委员刘永泰表示,“违章罚款毕竟只是交通管理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不能为罚款而罚款。交警执法应该更具人性化,提前在一些司机爱犯错的地方提个醒,或在易违章地带的无遮挡处安上一个摄像设备,录像后在网上公布违章行为再进行非现场处罚”。

  “电子狗”到底可不可行

  据了解,交通警察在隐蔽处执法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交警是警察种类中的一种,明察暗访都是执法的形式之一。司机遵守交通法规不是给交警看的,也不是为警察守法,而是为了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公共

交通安全。交警从暗处打击司机的违章行为,主要是为了惩治司机的侥幸心理,让他们不管交警在与不在的情况下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事实上,北京除了有交警的“暗中执法”外,在主要马路的路口上,还装有电子眼,对司机闯红灯、走禁行线等违章行为,也都悄无声息地暗中记录了下来,这也是一种“暗中执法”的方式,并且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但是,这种方式的运用却遭到了抵制,比如司机运用反雷达测速手段等。

  正是因为“电子眼”暗中执法,福州等地出现了能测知“电子眼”的“电子狗”,但从目前的状况来看,交管部门对于“电子眼”基本上持否定态度。

  “‘电子狗’既然能够提醒司机前方有测速,司机自当主动遵守法律,这个东西为什么不能用?”韩宗奇教授质疑。

  “警察躲在暗处,看到你有违章预兆却不制止,等你违章后再罚款,这种做法纯粹是为了罚款,‘电子狗’能够让司机在知道有监控而遵守规则,又能避免无端罚款,这为什么不让用?”一位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

  款项去向不够透明

  目前罚款的收缴都是由车主自己到银行去交,基本上杜绝了交警个人的乱收费罚款。交管局对这巨额的罚款去向并没有给公众一个透明的答复,以此次违法告知书的数目来看,71万份,每份罚款100元,一共就是7100万之巨。专家分析指出,

机动车司机违规受罚本来可以理解,但是如此集中且总体数额巨大的罚款行为,如果款项去向和用途不给老百姓一个说法,恐怕让人难以接受,更不利于政府威信的巩固。

  这些在北京则还是比较规范的,在一些中小城市特别是县城,有些情况下由交警直接收取罚款,资金的流向就更为不明。某些执法机关把罚款当作解决自身办公、建设经费不足和员工年终奖金的重要渠道,甚至层层下达任务实行多罚多奖,为完成“创收”指标巧立名目扩大罚款范围、增加处罚金额和次数。韩宗奇教授称:“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一个交警队一晚上的罚款额达到三四万元,有人透露是上级的指标。”

  对此,北京政协委员刘永泰委员提出了《关于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共同定期公布纠正交通违章罚款情况的建议》提案,认为交警执法的具体情况以及罚款的用途、数额应定期向社会公布。

  另外,刘永泰认为,被处罚司机也有权知道交通违章罚款的去向。刘永泰建议,交管部门应在“首都之窗”、北京公安交通管理局的网站或新闻媒体上,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定期——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向社会公布交警执行交通违章罚款的数额及资金用途等,接受市民的监督,同时体现政府部门政务公开、透明。

  韩宗奇教授认为:“罚款的收取和使用最需要的就是透明,让民众知道拿去做什么了,国家应该对罚款的来源、去向都做出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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