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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兴宁矿难贵州籍遇难矿工家属获赔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23:28 贵州都市报

  本报讯 8月30日下午,记者从都匀市阳和乡政府派往广东省兴宁处理“8.7”特大矿难事故的乡干部处获悉,这次事故贵州籍10名遇难矿工家属均获得20万元的赔偿,今日将带着遇难矿工遗物返乡。

  30日上午,兴宁方面派工作人员前往贵州籍遇难矿工家属居住地逐一核对相关证件,确认家属身份,正式展开赔付。贵州籍10名遇难矿工家属签了《关于黄槐镇大兴煤矿“8.
7”事故工亡人员赔偿和补助协议书》,当场领取了20万元的一次性赔偿金。这20万元的一次性赔偿金包括:国家法规所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给予这次工亡人员亲属的特殊精神抚慰、困难补助、亲属误工补助、往返程等一切费用。20万元中亲属或代理人可提取5000元现金作为往返程及其它费用,其余19.5万元由邮政安全汇给法定受赔方领款人。

  30日,都匀市遇难矿工家属还带着香烛、鸡鸭、酒等祭品到亲人遇难的矿井处按照家乡风俗进行了拜奠。并装了一袋矿区的黑土准备带回家乡。31日,都匀籍的打工者和遇难矿工家属及协调处理该事故乡干部等一行30多人,将带着遇难矿工遗物踏上返乡之路。(本报记者 文隽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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