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赖昌星与妻子离婚意在转移财产(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5:11 重庆晚报
赖昌星与妻子离婚意在转移财产(附图)

资料图:赖昌星在记者会上,左一为其律师,右一为翻译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本报综合消息 据加拿大国家通讯社报道,加拿大最高法院在北京时间昨晨正式拒绝受理赖昌星难民上诉案。中国驻加拿大使馆新闻发言人昨晨告诉记者,他已得知赖昌星的上诉案被加拿大最高法院驳回的消息,但还没有接到官方的正式通告。


  最高法院拒绝受理

  报道称,中国远华走私案主犯赖昌星今年4月的难民申请被拒绝后,于6月提出上诉。按惯例,最高法院本来无须对其拒绝受理上诉的决定做出任何解释,
不过这次最高法院却做出了简短解释。

  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表示:“赖昌星及其妻子曾明娜不值得信赖,他们所提供的证词也不可靠。赖昌星是一个普通的罪犯,所以不能受到难民保护。”

 
  将作遣返风险评估

  一位法律专家表示,这是赖昌星难民申请被拒案最后的司法渠道。现在,赖昌星一家将会被交由移民暨难民局做遣返前风险评估,大约需要6个月。如果所有的风险都被否定,加方将会采取遣返行动,最快需要9个月的时间。

  赖昌星的律师马塔斯在接受法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知道赖昌星一定会很失望。”他说,前加拿大工业部长洛克曾在一封信中指出,赖昌星案件对加中贸易十分重要。他强调说:“案件已给加中经济关系带来影响,加拿大在贸易及旅游方面付出了代价。”


  遣返中国可能最大

  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杨诚认为,赖昌星的可能去向有三种。

  一种将其遣返到香港,因为他是从香港进入加拿大的。但香港特区政府认为他在香港的居民身份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所以可能会以此为理由拒绝其入港。

  第二种可能是逃到第三国。不过,基于赖昌星目前在加拿大处于被监视居住的状态,他逃往第三国的可能性也不大,而且中国已经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一般国家不可能收留他。因此,杨诚认为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内地的可能性最大。


  离婚转移财产

  另据《星岛日报》报道,赖昌星之妻曾明娜于去年5月向法院申请与其离婚,并要求取得3名子女的抚养费及分家产等。申请在今年6月21日获批准。

  法官判曾明娜获得目前居住房屋的产权,子女的抚养费则搁置审理。

  据熟悉移民及难民事务的律师指出,赖昌星离婚之后,如果他要被遣返,他的财产不会被全部没收,他会把他的财产转移到妻子名下。另外,离婚之后即使被遣返,曾明娜及其3名子女也不会被同时遣返。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