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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驳鄢烈山为北大招生的辩护之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6:52 红网

  作者:李辉

  无意中读到鄢烈山先生《为北大招生辩护:这不是性别歧视》,虽然对于鄢先生的“对偏重死记硬背功夫的应试教育导致的女生考分优势忿忿不平多年” ,以至于“旧恨难消”(不过,仍然不明白鄢先生凭什么认为女生的考分优势是因为死记硬背,似乎男生就不死记硬背了,这不能不说也是一种有意识的或无意识的歧视女性的看法)很表同情,但是,读到
这篇文章仍然不免“心里还是不爽”。

  鄢先生在文章中认为,“在小语种招生中(以及在某些别的特殊专业)这样做,根本就不是歧视问题,也不关涉男女平等,而是高校运用那点可怜的招生自主权,从实际出发做的一件无可非议的事。”其理由是,“首先,制定和施行某项社会政策和标准时,向弱势群体有所倾斜,不仅不违背平等精神和公平、公正原则,恰恰相反,是追求平等、公平、公正的必由之路。”接下来,鄢先生来了两个有力的设问,其一曰,“几十年来,我们在选拔领导干部时向女性倾斜,规定妇女干部要达到一定的比例,这违背男女平等原则吗?”其二曰,“几十年来,我们的大学招生政策向少数民族倾斜,明确规定少数民族学生可以比汉族学生低许多分,这是民族歧视吗?”但鄢先生却忽视了另一个问题,即领导干部中妇女干部少或者没有和大学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如按同等的分数线难以考上大学正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男女不平等与民族歧视政策的产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家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向弱势群体有所倾斜,不过是向他们偿还历史的欠账和扼制历史的惰性罢了。所以,制定政策的时候向弱势群体有所倾斜其实只是应对现实存在的不平等一种不得已措施,真正的平等恐怕只有等到在制定政策的时候不向弱势群体有所倾斜,而弱势群体在某一领域也能占据与强势群体差不多的比例时才能来临。

  在认定制定政策的时候向弱势群体有所倾斜是追求平等、公平、公正的必由之路的前提下,鄢先生“肯定”“现在男生在中考、高考中是居于弱势地位”,因为“当前的这种强调循规蹈矩的教育、偏重于死记硬背的考试,显然更有利于女生,这与女性长于记忆的先天生理优势有关”。如果这条理由成立,也只能说明当前的“教育模式和考试方式有问题”,应该改革的也只能是教育模式和考试方式,未必一定就得要对男生女生区别对待,并提高女生的录取分数线——为什么在一些“阴柔不足”,男女比例同样不协调的“和尚专业”,不提高男生的录取分数线呢?这无疑是在说只有“阳刚不足”才是重要的,才需要引起社会的注意,不过是男权社会里“阳物中心主义”思想在作怪罢了。何况,说女生“循规蹈矩”,擅长“死记硬背”也是没有科学依据的,或许现实确实如此,那也是男权社会对女性压迫与建构的产物;这样说与苍蝇在好的、美的、干净的东西上拉了蝇矢之后,欣欣然反过来嘲笑这东西的不洁似乎也没什么分别。鄢先生之所以会“断定这对我们男人太不公平了”,恐怕是“但见广州市每年高考的‘

状元’,绝大多数是女生”,刺痛了自己体内的某根“男权神经”,以至于感觉“不爽”罢了。

  鄢先生的另一个理由是,“其次,高校招生享有适度的自主权,有权从实际出发制定某些招生标准。”确实,高校招生应该享有自主权,但鄢先生也承认这种自主权应该“适度”,按笔者的理解,此“适度”却不是鄢先生的“适度”,而是不违背宪法与法律的基本精神的“适度”。近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明确表示:针对当前我国女性受教育程度总体上仍低于男性、许多贫困和流动人口中的女童不能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还存在歧视女性等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非常重视对妇女文化教育权益的保障,规定学校录取学生不得歧视女性。无论如何,无论以何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如“如果与那些“小语种”国家办外交的都是女人,她们是代表女儿国还是代表中国?”(为什么女人就不能代表中国,她们难道就不是中国人吗?)之类,都不能成为因“高校招生享有自主权”就可以违背宪法与法律的基本精神的借口。

  为了展示自己主张“男女平等”的姿态,表明自己的公允,鄢先生认可“可以在采矿、地质勘探、机械铸造、船舶修理等专业,适当降低女生的录取标准,以吸引女生报考。”可是,鄢先生巧妙地笔锋一转,来了个“问题在于”:“女生是否适合、是否愿意从事这些专业?可能这类企业基于自身利益本来就不欢迎女生,女生也不愿意做‘铁姑娘’与男人比体力了。”刚才还设身处地为男性着想的鄢先生摇身一变,成了女生利益的代表,读者们不能不说鄢先生是公允得可以了。但“问题在于”:女生是否适合、是否愿意从事这些专业,可能并不处决于女生自己,而是因为“这类企业基于自身利益本来就不欢迎女生”——这本身就是性别歧视。

  对于北大为什么提高女生的录取分数线,我想最重要的原因恐怕并非“为了缓解该院男女生比例严重失调的问题”,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而是“出于学生毕业后就业的考虑,接收单位普遍欢迎男生,女生就业相对困难”,不过是为了提高北大毕业生的“就业率”,为维持北大在

大学排行榜上的领先地位与北大的经济利益着想罢了,为此,北大不惜牺牲女性的利益,这不能不令人感到遗憾。北大出台此种带有明显的“性别歧视”的政策,只能说明北大已经丧失了自信与其大学人文精神的缺失,但曾获鲁迅文学奖中的杂文奖的鄢先生居然为此种不合理的政策辩护,同样不能不令人感到十分遗憾。确实,如鄢先生所说,“在中国,反歧视包括反性别歧视,还有很多事要做。”从明辨通达如鄢先生之流的杂文家的为北大辩护,也可以见出鄢先生的所言实在不虚。

  另外,“多次写文章批评过北大的学生和教师”,并不能就证明“这回我要为他们大声辩护”的公正性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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