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重大气象灾害Ⅱ级预警应急响应命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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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1日21:20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9月11日电(记者赵小兰、朱立毅、康逸)为防御今年第15号台风“卡努”,浙江省气象台11日上午发布了我国首次重大气象灾害Ⅱ级预警应急响应命令。 这一响应命令要求浙江省气象台等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各业务岗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雷达每6分钟上传一次探测资料,自动气象站每10分钟上传一次探测资料。
响应命令还要求各级气象台站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警报、预警信息。各市、县气象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浙江省气象台的这一预警应急响应命令是根据中国气象局制定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作出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是根据国务院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部门预案,是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包括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以及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按照灾害性天气气候强度标准和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确定为四级预警。 相关专题:台风卡努登陆我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