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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正在起变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0:39 中国新闻周刊

  高校正在起变化

  高校制度的改革,出现了以学校为本位向以学生为本位的转变迹象

  ★ 本刊记者/孙冉

  高校的贫困生主要可以通过四种途径来完成自己的学业,一种是银行贷款,要求学生在毕业后3年内还清;一种是校内无息贷款;还有国家的贫困奖学金制度;另外可以勤工俭学。

  现在,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比如实行学分制,原先固定的4年本科可以在3~6年内完成。在保证修完学分的前提下,申请休学打工交学费成为贫困生的一种新选择。

  休学赚学费

  同所有来自农村的贫困大学生一样,四川师范大学的学生吴明刚承担着学费和生活费的双重重负。学费可以贷款,但每月500元的生活费却让他苦不堪言。大学一二年级,他选择了半工半读,但打工过多地占用了他的时间,致使学业一落千丈。大学三年级开学前,吴明刚同校长和辅导员认真商量过后,决定休学一年,全职工作赚取生活费。

  吴明刚的选择在学校里是史无前例的,但学校领导和周围同学都给予了他极大的支持。他仍然可以住在学校,这为他节省了一笔不小的开支。远在绵阳农村老家的父母,对儿子的决定也没有做太多的干涉,收入微薄,再加上吴明刚弟弟上学的压力,早已让这个家庭喘不过气来。

  虽然没有毕业,但工作并不难找,一些公司的老板不看重文凭,只看业务能力,吴明刚拿着订单连续跑了几天,超额完成了业务,和公司成功签约。他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儿童用品公司做市场推广,每月只有800元的收入,后来换到另一家游乐用品公司做市场,经常要出差,甚至跑到陕西云南甘肃拉订单,月薪也仅是1500元,但他对此已经很满足了。

  有时出差到外地,他经常因水土不服而生病,而考虑到经济问题,通常住在十几块一晚的招待所。虽然条件不好,但从学校里解放出来后独立的感觉让他很开心。工作之外的时间,他还是会拿出自己的专业书——古代汉语,认真阅读。他并没忘记自己学生的身份,希望这样可以让自己不至于荒废学业。

  一年后,吴明刚攒下近五千块钱,这些钱够他读完三年级了,但四年级的生活费还是个问题。现在,他考取了国家二级裁判证书,偶尔会为学校周围的比赛当裁判,同时,周末会去社区里教老年人跳自己民族羌族的舞蹈,还做做家教,这些加在一起赚的钱勉强可以让他支撑下去。

  熄灯民主化

  无论是70年代、80年代还是90年代,甚至是新世纪的大学生,回忆大学集体生活时,都不会忘记一个共同点,就是每晚都会在固定的时间熄灯。如果是有变化,也只是熄灯的时间越来越靠后了。这个规矩让一代又一代的大学生为之无奈。

  大考之前,宿舍走廊里坐满小板凳复习的情景年年都会发生;理科系男生变身为“电工”从辅导员房间里偷电的妙招永远不会失传;亦有人到校外租房享受采光自由。

  据《羊城晚报》最近的一份随机调查表明,逾六成大学生赞成校外租房,主要原因是对当前宿舍硬件及相关配套设施不满意,近四成表示对宿舍管理方面不满意,而其中因熄灯太早的达到了6.6%。

  今年3月29日,教育部出台新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新《准则》中取消了原来的“按时熄灯就寝,不在禁烟区吸烟”等一些具体规定,但是就记者问到的几所高校,对此规定的执行情况还都没有改变。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也没有取消熄灯制度,副院长李佳华对此解释说,对于教育部的管理规定学校可以参照执行,在不违背这个管理规定的大前提下,按照学校对学生的培养方式来坚持执行。对于11点半熄灯的问题很多学生是有意见的,认为过早,于是,校领导就和学生在网络上讨论,形成两派观点,还搞了个试点,把一栋楼不关灯过一天,结果学生觉得不好受,绝大部分学生还是认为关灯更好。

  “在熄灯的问题上,我们采取了民主的方法”李佳华说。

  租房也是一种权利

  2004年6月,教育部针对大学生在校外租借房屋问题发出通知,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对已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应要求其搬回校内住宿;对极少数坚持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向他们耐心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并逐一登记,建立报告和承诺制度,他们必须说明租房的原因、房屋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登纪表要经本人与家长双方签字报学校备案。

  据说,此举有两方面原因,一是鉴于大学生安全问题频频,禁租是为了考虑大学生安全;二是加强大学生管理,尤其是可以利用学校公寓为基地对他们进行各种集体教育。

  大学的领导们面对这样的通知,十分为难,他们一边表态:坚决贯彻通知精神,并制订实施细则;一方面又觉得,大学生的安全问题其实更多发生在学校内,而不是学校外,比如马加爵是在宿舍里杀的人,很多自杀的学生也是从学校大楼上跳下;而即使学生备案登记,出了事情,学校仍难逃其咎。

  实际情况是,许多高校并没有严格执行禁租令,一是有的学校的公寓十分紧张,甚至鼓励学生自己解决住房问题,这是从1999年大扩招时就想出的曾经受到主管部门表扬的好办法;二是学生有抵触情绪,理由甚多,极其不配合,而且,中国的法律也没有明文限制过哪类公民的租房自由。

  时隔一年,2005年7月,教育部再次下发了《高校学生住宿管理通知》,这一次,不再禁止大学生校外租房,而是“对在校内宿舍和公寓安排确有困难,而须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学校也要制定切实措施,力求做到相对集中管理,努力为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保障”。由此,大学校园租房风波终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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