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拐佐罗朱文光的进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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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7:45 南风窗 | |||||||||
朱文光 1962年5月出生于四川省中江县农村,1978年初中毕业。1981年至1985年在云南省中越边境当兵,其间练就一身好武艺。 1985年退伍回家后担任过村主任、治安员、联防队长。1991年至1992年到河南省私人
“打拐佐罗”朱文光的进步 □本刊记者 尹鸿伟 发自四川中江 著名战斗英雄黄继光的家乡四川省中江县依然是个贫困县,也一直是著名的劳务输出大县。多年来,许多中江人在外打工遭遇不幸,被欺负甚至被拐卖……由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难以全面奏效,朱文光便“时势造英雄”般出场。目前,除了西藏、台湾之外,他的足迹踏遍了中国其它省区,经他解救出来的人员达到160余人之多。 现在,面对记者或其他陌生朋友,朱文光一般不进行自我介绍,而是将一沓报纸、杂志捧到对方面前——上面都是关于他的报道。其中有2001年美国《新闻周刊》等所作的英文报道,也有1998年以来国内的诸多报道。这些媒体先后将 “私人侦探”、“打拐英雄”、“中江佐罗”,以及“千里独行侠”等名号冠在朱文光的头上。 2004年4月,朱文光自行在中江县成立了“佐罗解救中心”,但因该中心没有通过有关部门批准,挂牌7天后就被县公安部门叫停。公安机关对此的解释是: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是政府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责,朱文光不具有这方面的主体资格。当然也有人认为,原因是朱文光这么做抢了警察的“饭碗”。 朱文光似乎是眼下中国社会里“重精神轻物质”的“异类”,自从志愿开始解救被拐卖人员工作起,他就备受关注,也饱受争议。在帮助了许多人,获得巨大社会声誉的同时,自己仍然一贫如洗,甚至因此在1999年经历了27天的牢狱之灾,最后失去了工作。令人诧异的是,他并没有于此而消沉,也没有因此而放弃,仍然以“良心”、“正义”为己任,继续帮助遭遇困难的人。 有法律专家指出:朱文光这种民间行为固然可歌可泣,但从另一方面讲,这也是现代中国社会的悲哀。民间力量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映射出政府在某些领域的缺位;打击犯罪、解救被拐人员这样的事情,毫无疑问是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对于公众而言,享受政府这方面的服务是他们的权利。 多年的工作和斗争经历,使朱文光越来越意识到了个人力量的单薄和英雄主义的无奈。他现在非常希望得到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同时,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也为了避免自己再次蒙受冤屈,他不但自己开始学习法律,准备参加国家的相关考试,也动员自己的女儿开始学法律。他认为中国社会发展到今天,许多问题已经一览无余,而只有依靠法律,才能真正解决个人的困难和社会的矛盾。 也许,这既是朱文光的进步,也是中国社会的进步。 以下是本刊记者在中江县与朱文光的一席深谈。 警察都像他就好了 《南风窗》(以下简称《南》):目前你的主要工作包括哪些,做这些事情是你的一种谋生手段吗? 朱文光(以下简称朱):我的主要工作包括“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帮助寻找走失的亲人,帮助民工讨要血汗钱,帮助处理民工伤亡事故等”。 我做这些事情不为名利,而是为了良心和正义。说实话,我的名声已经够大了,做这些事利有多大我的确没有考虑过。其实许多人并没有深入现在普通老百姓,特别是农村地区的生活,他们无法知道一些老百姓过着什么样的日子:比如因为贫穷不得不出门打工,或者因此被人欺骗、拐卖,失去做人最起码的尊严和自由等等,而遇到这种情况时他们往往求告无门,政府、公安部门不愿意或者说没有能力去帮助他们,这方面的原因一是缺经费、二是缺人手,当然也还有责任心的问题。 如果只是为了谋生我就去做生意或者其它工作了,其实很多次我都不想再做了,但是经常有人哭着喊着,甚至跪在我面前请我帮助,我的确于心不忍。他们也的确是找不到其它办法,才会来找我。 我现在每到一个地方,都会与当地的新闻媒体联系,而各省市的媒体也都很关注我、帮助我,实际上我与新闻媒体已经达成了一种默契。这几年感觉我们的国家在进步,因为现在买卖人口的案件少了许多,我这方面的解救工作明显也少了一些,但是民工讨不到工钱,伤残民工讨不到赔偿的事却在增加。国家对这方面的三令五申很多人都不清楚,或者清楚但不当回事。 《南》:这些年来有哪些经历最让你记忆深刻? 朱:中江县是个贫困县,也是著名的劳务输出大县,所以这里的人在外面遭遇不幸也非常多。 1994年我在县保安公司工作,为县公安局守大门时,第一次接触到有两名年轻女子被拐卖到内蒙古的案件。当时她们的亲人不断到公安局上访,可谓无计可施。由于我姑姑的女儿和儿媳也被拐卖,我很奇怪公安部门为什么一直不去把她们救出来。后来我了解到公安不但没有人,更没有经费,如果要救人必须家属自己拿出钱来,这对于许多吃饭都成问题的农村家庭来说,实在行不通。在我的积极争取下,县公安局党委同意我拿着一张“介绍信”去帮助救人,前提就是局里不出人、不出钱。 为了节省,我和受害人的亲属带了许多炒熟的干蚕豆,因为他把家里的牛都卖了也仅够路费,吃饭钱已经没有了,所以路上一连吃了一个星期的蚕豆,饿得受不了。内蒙古当地的警察也被我的行为感动了,很积极地配合我,使我先后找到两名21岁、15岁的家乡女子,当时15岁的女孩已经怀孕3个月了。她们见到我就跪在面前嚎啕大哭,让我一定要带她们回家。当时我心里非常难受,我想要是自己的女儿也被拐卖、被折磨成这样,怎么受得了! 解救时我们被当地人围住不让走,甚至被打。我努力解释:如果是你们的女儿被卖到我们四川,你们去找时我们也这样做,你们如何想?当时我激动得声泪俱下,帮我翻译的当地警察都说得哭了,后来许多牧民也被感动得流泪,这样我们才得以找到机会离开。回到家,当看见两名女子和亲人抱头痛哭,以及所有人都来感谢我时,我突然觉得自己高大了许多,为自己所在的保安公司,也为自己争了脸。 我出生在农村,对这些老百姓更有感情,所以除了愿意帮助他们,我根本不可能从他们身上赚钱。慢慢地,我的名声大了,找我的人越来越多,原因是找我的花费特别少,甚至不用出钱。 现在,除了西藏和台湾,我在解救行动中走遍了其它省区。山西有一个地方我去了3次,后两次是我自己出钱去的,但是都没有找到被拐卖的人,原因是当地有知情者通风报信,这是我到现在还觉得内疚的事情,也是我解救工作中唯一不成功的一次。 需要说一点,在我跑过的这么多地方里,我觉得内蒙古的警察非常尽职。我一直觉得对不起丰镇市的一名刑警队副队长,为了协助我解救人,他被当地人打成重伤都没有退却,最后还被扔到臭水沟里,我敬佩他是真英雄,如果所有的中国警察都像他就好了。 有钱人很少会找我 《南》:为什么你会有机会做这些事情,而且能够做这么多年? 朱:设身处地地说,我们中江县实在太穷了,所以出现被拐卖的情况特别多,县公安局“打拐办”的确力不从心;说大些,是我们这个国家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好。 当时老百姓找我的特别多,也因为保安公司和县公安局的多数领导都支持我。当时我在外面做事情,不但救回了人,还为领导们争得了许多感谢信和锦旗。由于我的方法和公安部门不一样,除了效果好,花钱少外,当地许多警察都很佩服我的勇敢,多数都很配合我,尤其在1998年媒体开始追踪报道我以后。一次我开车去广东省潮州市救人时不小心违了章,一名交警教育我之后向我敬个礼说,我看过许多关于你的报道,我很敬重你,希望你路上开车小心,并祝你一路平安。当时我心里那种自豪感,真是无法说了,正是有许多人需要我的帮助,同时也有许多人理解我、支持我,我的工作才能够坚持下来。 现在我出门经常带着法律书籍学习,今年10月我准备先考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资格证书,以后还要参加司法考试。多年的工作经历和各种挫折告诉我,我帮助老百姓,主要是打抱不平,但不能从法律上对他们进行更多的帮助,而且很多时候甚至不能保护我自己,我自己也因为开展解救工作而被陷害,所以我觉得不能仅靠勇气蛮干了。 “救人也不能违法”,现在我经常提醒自己,这也是我能够坚持下来的重要原因。 《南》:“私人侦探”、“打拐英雄”和“中江佐罗”,你觉得哪一个称呼更合适你? 朱:我觉得都不太合适,当然曾经有一段时间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些叫法的,但是现在我理性多了。特别是2002年我离开保安公司以后,靠自己个人的坚持做解救工作,困难越来越大,许多人想象不到那种困难程度。 本来“打拐”是政府和公安部门的职责,不应该是我的事情,也不应该由我来做。我现在救一个人收几百元、1000元,但是许多人觉得我别有用心,觉得我好像已经赚了许多钱。他们哪里知道我每次都是顶着巨大的压力,冒着生命危险做事情的,吃过的苦是很多人难以想象的。而且我现在真的没有钱,以前一直租旧房住,2004年才分期付款买了一套4万元的房子,但现在还欠着3万未付。 对于我来说,只要有人来找我,我就想方设法地帮助他,努力不让自己问心有愧。我在云南中越边境当过4年兵,勇敢、坚韧和信守决心,是部队对我的教育,也是我多年来对自己的要求。但是各种人对我的看法和评价都不一样,现在又有老百姓称我“平民英雄”了。我觉得如何称呼都不重要,可以说看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