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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密局调整保密方向 保密范围将逐渐缩小(2)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0:04 瞭望东方周刊

  突破口

  “国家保密局这次开的新闻发布会意义很大。应该以此为契机,进一步重新核定我们到底什么该保密、什么不该保密。” 北京大学行政管理学院副院长周志忍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中国国家秘密分为三个级别:秘密、机密、绝密。按照以前的《规定》,自然灾害损失属于国家秘密最低一级别。

  事实上,中国自然灾害的死亡人数一直是一个敏感问题。对于“三年自然灾害”等灾难事件的死亡人数长期以来存在争论。

  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邹铭透露,中国政府在灾情信息发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近年来,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重大自然灾害的死亡人数、年度因灾死亡人数已逐步公开。

  “现在基本能保证重大灾情在两个小时内到达民政部及中央有关部门。决定将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总数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是将这一做法制度化、规范化。”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张成福看到这个新闻后既高兴又不高兴,“高兴是由于国家在进步、开放。不高兴是因为连这样天灾人祸如台风等导致的死亡人数在以前都是秘密。”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所长葛剑雄评论说,如果因灾死亡的人数及时公布,公众就能判断,在那样的灾情下这些死亡数是否正常;或者就可得出推论,政府和有关领导是否用了心,尽了力;防灾救灾的措施是否及时,是否得当;几分天灾,几分人祸。

  “都是秘密往往保不了密”

  国家保密局一位参与起草《保密法》的重要专家向《瞭望东方周刊》透露,“《保密法》正在修改,我们解密的工作也一直在做,今后保密范围会逐渐缩小。”

  他说,“该保密的要保密,不该保密的一定要开放要交流。保密是要有成本的,保密并不是越多越好,公开会促进社会进步。”

  周志忍表示,国家保密局这次做了一个表率,但不只是自然灾害,其他方面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也该有个标准,现在最应该关注保密的范围。

  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过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全书》,共收集保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250余件,约60万字,共分为综合、经济、科技、国家安全与司法、文化教育卫生、涉外和涉港澳台以及政策性法规文件等七类。

  “现在保密的太多,有些不该保密的也保密了,都是秘密实际上往往保不了密的。” 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说。

  也有学者担心,国家秘密定义的模糊性,给了官员们任意解释的空间。

  有专家建议,“《保密法》与未来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如同硬币的两面,相互制约、缺一不可。两个法律的修改和制定应该同步进行,互相通气,应该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保密为例外。”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认为,“此次自然灾害人数的解密不是保密法内容的修改,是保密法中保密制度的改变,以后在这方面可能还会有很多改变。例如财产公开,外交方面的,把不该保密的公开。”

  在专家看来,大量的经验证明,大量的腐败问题都与政治不透明、暗箱操作有关,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近年来,中国各地在逐步推行政务公开,而也有人对政务公开中的一些做法表示疑虑。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高存山说,行政部门执掌着政务公开的主动权。公开什么,不公开什么,公开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公开等等,完全由政府部门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决定。公众只是完全被动地接受行政部门愿意公开的部分或全部信息。

  周志忍建言,现在需要根据国情另立标准,需要一个系统的规定。在过去,各种资源都被政府垄断,社会本身无法成熟,现在不仅应该打破政府对物质资源和各种权益的垄断,也要打破信息的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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