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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年底进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9:25 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昨日从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通过企业和政府部门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在2005年底前将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具体参保办法为,退休人员可采取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采取逐年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
可以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苏劳社医20028号文件的规定,一次性缴纳10年15年的医疗保险费;也可以参考和借鉴其他地区的做法,缴费年限从退休人员现在年龄计算到当地人均期望寿命。采取逐年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按当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上年度人均实际医疗费用支出为缴费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按当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具体由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另外,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

医疗保险费原则上由企业负责筹集,在企业筹资不足的情况下,多渠道筹集资金,具体来源渠道如下:首先由企业负责筹集,其中:困难企业应优先为退休人员筹集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破产关闭企业在破产改制时应优先为本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提留并缴纳10年15年的医疗保险费用;企业筹集或提留不足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统筹调剂解决;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确实无力解决的,经同级
财政部
门审核批准,由地方财政解决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资金。省财政将对32个财政转移支付县和大丰市、建湖县以及黄茅老区部分困难乡镇解决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财政筹资给予适当补助。

  作者:端木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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