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规定耗能建筑最高可罚3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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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3:21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记者 胡靖国)记者从山西省建设厅获悉,近日山西省出台新规定,今后设计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的,对“耗能建筑”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节能建筑”是指按照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和建造,使其在使用过程中降低能耗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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