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做好十一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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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13:1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26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消息,9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十一”期间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节前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全面检查每一个基层单位的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责任是否落实
通知强调,狠抓煤矿生产、民用爆炸物品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销等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精神,把防范各类煤矿事故的措施落到实处;要继续抓紧对非法煤矿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的关闭整顿工作,该停产整顿的一律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予以关闭;对已关闭、报废、基建及停产整顿矿井等要切实加大巡查和监控力度。 要认真落实烟花爆竹等民用爆炸物品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加强对烟花爆竹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和批发、销售网点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运输资质审查,落实运输安全措施,妥善做好已关闭或停产企业的药料成品、半成品处置存放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要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网点;特别要加强对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 同时,要全面落实非煤矿山、石油、化工、冶金、有色、建筑、轻工、纺织、电力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措施,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旅游、交通、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公共聚集场所安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节前组织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旅游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整修,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对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漂流等旅游项目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监管;对各种体育、文化、娱乐等大型活动要加强组织管理,制订合理的人群疏散方案和应急预案。 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提前做好客流预测和分析,制订周密的节日运输方案,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全面检查;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船、飞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旅游路线、景区道路及危险路段、重点路段的监控,严禁车船超载、超限和农用车载客。 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守应急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做好值班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沟通信息,遇有紧急重大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有关应急部门要确保足够的应急力量,一旦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妥善处理。 通知还就严格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各项措施等,做出了部署。(王正民) 相关专题:2005国庆黄金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