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玉玺案检举人因受贿与私分国有资产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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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1:53 竞报 | |||||||||
朴善琨(京华时报资料图) 本报讯 (见习记者王晓清) “怎么到了法庭上,连立功的影儿都没有?”自称揭发“毕玉玺案”有功的朴善琨,在法庭上问道。昨天,他和他的上级董国森,因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在东城区法院继续受审。 “是别人主动送的”
据检方指控,原首都高速公路发展公司、首都高速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国森,涉嫌受贿60万元房产,私分国有资产317万元;原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朴善琨涉嫌受贿16万元,与董国森共同私分国有资产317万元,单独涉嫌私分国有资产173万元。 此前,此案已在东城法院进行了相关质证,昨天,朴善琨及其代理律师仍坚称,因其揭发,使“毕玉玺案”在短时期内侦破,有重大立功表现;二被告及代理律师同样主张,317万元来源于中外合资企业首都高速发展有限公司,并非国有资产;对于被董国森无偿“笑纳”60万元房产,他和律师一口咬定,“本来没想要,是别人主动送的。” “看守所的人都认识我” “我现在压力很大,在看守所没有人不认识我的,我的外地亲戚朋友也打电话问我爱人,是不是为‘毕玉玺案’立了功。”公诉机关认定朴善琨只是提供了毕案的一些现象,并不构成“立功”,他对此似乎满腹委屈,“怎么到法庭上,连一个立功的影儿都没有?” 两位昔日搭档,上次开庭见过一面,今天都换上秋装的二人,又一次坐在一起,仍然是配合默契,法庭审理过程中,当朴善琨自称不懂相关法律时,董国森还指了一下朴的律师,示意应由律师解释。 “我的晚节不保了” “如果罪行成立的话,我的晚节不保了。”董国森在最后陈述时说,自己从未想到有一天会站在被告席上,很惭愧,给家庭和自己都造成了伤害,“这对我也是一堂很好的法律课,如果重视法律意识的话,今天也不会站在被告席上。” 朴善琨的最后陈述几乎是附和了老上级的说法,自己也没想到有一天会站在被告席上,同时也认为自己“学法不多”,导致了今天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