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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企业将出现“首席工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8:10 南京晨报

  晨报讯昨日上午,江苏省召开了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记者获悉,从今年开始我省每年拨出500万元设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金,改革企业高级人才评价方式,提升高技能人才福利待遇,在企业内设立“首席工人”、“首席技师”,发放政府补贴以及企业股权期权奖励。

  设立“首席工人”、“首席技师”

  据介绍,要想培养出高技能人才、留住高技能人才,就必须要建立健全“使用与培训相结合,待遇与业绩共享相联系”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今年全省将选择50家左右省属或市属大中型企业(包括民营、股份制企业)进行试点。企业在酬薪构成中应充分考虑技能贡献的因素,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酬薪制度。对已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应分别享受同企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工资福利。技师、高级技师在境外培训、交流、休假、疗养保健等与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待遇。各级企业都要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探索设立“首席技师”、“首席工人”制度,并予以相应的津贴,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作用和积极性。另外,在分配体制上,引导企业向一线技能人才倾斜。股权和期权激励将不再只面向管理层,高技能工人还要享受技能津贴。

  高级技校生执行大专生待遇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摇篮,从今年起,分两年在全省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以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职业院校及规模以上的大中型企业中,确定50家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高级技工学校高级班毕业生,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及定级工资均参照大专毕业生学历待遇执行。入学前为在职职工的毕业生,可不实行试用期,其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期参加工作的大专毕业生待遇重新确定。技师学院毕业生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协议签订,也可比照本企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有关待遇签订;经用人单位聘用为技师、高级技师的,按国家、省规定分别参照相当于工程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执行,户口政策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江苏省从今年开始每年拨出500万元设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金,各市县区也要参照省里做法。市、县(区)政府对职业教育培训经费可统筹其中的0.5%部分,用于发展本地区的职工教育,重点用于本地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链接:南京高级技工缺9.6万

  据南京市测算,目前该市高技能人才缺口达到10.7万人,其中光高级技工就缺了9.6万人,技师也缺1.1万人。高技能人才的短缺已经成为制约企业

竞争力的“瓶颈”。今年上半年,全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总数为243448人,其中参加初级工鉴定的有76701人、中级工为142249人、高级工20555人、技师3745人、高级技师198人,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鉴定率仅为1.62%,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师为2763人,高级技师186人,远远不能满足目前社会生产的需要。

  作者:端木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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