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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扣减额可以上下浮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7:18 南京晨报

  起征点1500元是低是高?扣税额一刀切或允许区域浮动?昨日,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立法听证会在北京落下帷幕,但这两个焦点问题依然没有答案。来自全国各地的20名听证会发言人和8名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陈述者意见不一,个税听证会仍然难以形成共识。随后,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让其在场外畅谈自己对个税调整的看法。

  专家建议:扣减额可以上下浮动

  关键问题未被重点关注对于昨天的听证会,中央财经大学财经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是代表们并未就关键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好意见。“在听证会前根据各方信息显示,听证会的焦点应该主要是围绕扣减额是否应该提高,提高多少为宜,以及人大最近出台的对高收入人群加强征管的问题提出意见。”刘桓说,但是从听证会现场来看,这一方面显然有所欠缺,代表们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扣减额的问题上,而关于税收征收监管手段的问题比如是否应该进行“一户式”管理、对于高收入人群怎样实行“双向申报”等这些倍受关注的热点问题却没有重点讨论。扣减额应该具有前瞻性“在扣减额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有前瞻性。”刘桓说,有人建议每年人大都应该就这个扣减额的问题进行审议,但这并不现实,税法本身就应该具有前瞻性才能保持法律的稳定性。他认为,想把扣减额具体确定为1500元还是2000元,这在全国很难形成统一规定,应该允许各地方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有权做调整。“关于扣减额可以上下浮动的问题,绝大多数人是担心这会影响到税法的权威性。实际上我们可以通过人家统一确定标准,规定上浮标准来解决。”刘桓说这样做既能充分考虑到各地方差异问题,又能够维护立法的严肃性。

  可破1800不应超2000

  财税法专家刘隆亨说,个税扣除标准是个税法的重要内容,以前,他就主张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500元,现在认为可以再突破一点,可以高到1800元,但一定要低于2000元。第一,他对北京、广州、深圳三地2004年居民收入和支出做了回顾性的分析,结果表明,北京居民每人每月平均消费支出1433元,广东居民每人每月平均消费支出1483元,深圳居民每人每月平均消费支出1814元。这是去年的数据,随着时间的推算,今年北京、广东应该达到这个标准,所以,突破1500元是可以的,更具有适应性,最多突破1800元。第二,个税法要起到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以1500元来讲,全国大概4000万人可以减税免税,提高到1800元的话,全国大概有6000万人可以减税免税,覆盖的面更大,保护了广大工薪阶层的利益。第三,个税改革是在国家调节的条件下进行的,是一种稳健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财政政策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要控制、缩小财政赤字,避免扩大财政赤字,达到财政收支平衡,所以,个税起征点过高也是不可取的。

  扣减标准全国“一刀切”是否科学?

  自征收个税以来,我国实行统一的减除标准。但由于地区差距等原因,东部一些省市早已纷纷自行提高了减除标准,“一刀切”在这些省市出现了“例外”。然而,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提高个税减除标准的同时,继续维持了“一刀切”的征收模式:全国都实行1500元的统一减除标准。

  个税减除标准是否应该维持“一刀切”模式,也成为立法听证会上的热点话题。

  作为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起草部门的代表,史耀斌强调,全国统一减除标准有利于税收公平。“如果实行地区税收差别待遇,富裕地区减除标准定得高,贫困地区定得低,不但起不到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还会加大不同地区收入差距,形成税收逆向调节。同时,全国统一减除标准,有利于人才在全国自由流动,也有利于为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从国际通行做法看,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标准也都是统一的。”

  听证陈述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赞同全国“一刀切”。他表示,在我国现行的税收立法体制下,税收立法权集中在中央。而费用减除标准的确定在本质上是属于立法权的范畴,故其权限只能属于中央。“此外,考虑到公民平等权保障的要求,也不宜在全国适用不同的标准。”

  扣减标准提高后税率调整是否跟进?

  减除标准决定着我们上不上税,而税率决定我们上多少税。听证会上,许多听证陈述人强调了这样的看法。“税率不属于今天的听证范围,但我认为它和减除标准息息相关。”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职工樊小斌表示,“现在我们大多数人把眼睛都盯住了减除标准不放,认为只要把标准定高了,许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其实税率问题更能体现税收的公平性。”专家樊小斌为此建议有关部门对税率和递进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在减除标准以上一个较大范围内实行较低税率,以使新标准能够适应发展的需要,也更能照顾到广大中低收入者。

  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7107厂经济师房立刚认为,个税减除费用标准和合理的个税征收税率,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最近十年来,我国个人收入差距不断加大,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5,贫富差距较大。个税征收应是调节收入差距过大的工具,是一种让高收入者交税或者多交税、让低收入者不交税或者少交税的机制。”他建议合理设置个税征收的级距与税率,对超高收入者,在统一减费标准的情况下,通过制定合理的个税级距及提高税率的方式,调节他们的超高收入,实现公平的社会二次分配。

  个税听证·政府答疑

  在昨天举行的“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立法听证会”上,不仅是听证代表表达了各自的意见,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相关负责人也利用这个机会回应了3种疑问:

  疑问一:个税扣除额度提高后,高收入者得益更多?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扣除标准调整至每月1500元后,工薪低于1500元的中低收入者将免于纳税,月收入分别为16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和10000元的,分别交税5元、25元、125元、400元和1325元,所缴税款占其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3%、1.25%、4.17%、8%和13%,税负分别较原来降低91%、74%、39%、21%和10%。由此可见,此次扣除标准调整后,收入越低,减负越多;收入越高,减负越少。

  疑问二:全国统一扣除标准不利于税收公平?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在确定1500元扣除标准时,已适当兼顾了东部地区生活费用支出较高的现实情况。如果实行地区税收差别待遇,不但起不到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还会加大不同地区收入差距,形成税收逆向调节。同时,全国统一扣除标准,有利于人才在全国的自由流动,也有利于为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从国际通行做法看,个人所得税基本扣除标准也都是统一的。

  疑问三:现行个税体系不科学,应该建立完全的综合税制?

  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司长刘κ:实行综合税制,征管上要求比较高,要求纳税人都要向税务局申报纳税,税务局也要核实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另外,还要建立很多的配套制度,比如现金管理,银行和税务系统联网等。目前就实行这种税制,征收管理上还有困难。财政部、税务总局、法制办还会继续研究,不断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

  个税听证·现场花絮

  打乱次序体现“圆桌”气氛

  让来自四川的代表李声雯印象很深的是,所有听证人的发言顺序和座位顺序都被打乱了。无论是内蒙古财政局的局长还是在重庆打工的农民工,全都一视同仁,穿插落座发言。会场还被布置成一个正方形,除了听证人坐在正方形的一边之外,其余所有的陈述人、旁听人都坐在其他三条边上。虽然没有一个硕大的圆桌,但很多听证代表都觉得,这充分反映了主办方苦心营造的“圆桌”精神。

  演讲超时被“无情”打断

  会议刚开始,所有的陈述人就被告知必须将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之内,而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和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司长刘κ被合并计时16分钟。由于前天已经作了“彩排”,20名公众陈述人大都较好地把握了节奏。史耀斌作为陈述人,却有些意犹未尽,一口气讲了13分钟,随后演讲的刘κ刚发言3分钟就被无情地打断。昨天下午,这一场景再现,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刘丽坚超时10秒钟,主持人也没有网开一面。据《广州日报》、《新闻晨报》、新华视点(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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